第二讲 夫妻的爱
中国人在传统上没有“爱”的概念。传统上的“爱”就是喜欢的意思,也许喜欢的程度更进一步。比如,“爱不释手”,爱某件东西到了不肯放手的程度。而我们平常说的爱(名词),就相当于中国传统上的情。金代诗人元问好的词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以死相许?”大家都应该很熟悉,这里的情就是男女之间的爱。
喜欢是以我为中心的,也就是与我有益。我喜欢甲而不喜欢乙,因为我觉得甲可爱,乙不可爱;或者因为甲跟我谈得来,乙跟我谈不来;或者因为甲给我帮助,乙不给我帮助。
男女之间的爱不一定能够说道清楚。有人会说,如果说得清楚,就不是爱了。但说不清楚不等于没有原因,比如,因为这个女的是“我”喜欢的类型。西方流行一个词,“chemistry”,两个人处得来,就说这两个人之间有chemistry。男女相爱也是因为chemistry,是因为hormone,是因为libido。这样,就把爱定义在一个很低的层次,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动物的层次。
男女之间的爱,当然不只是chemistry。在和对方结婚之前,肯定要有所了解:比如有相近的背景,相同的价值观,等等。但是,这些原因,以及chemistry,都是甲决定爱乙的理由,而不是爱本身的理由。
一、爱是在神面前的圣约,而不是合同。
当你决定和对方订婚、结婚,你就承诺你要爱对方。两个人就成为一体(创世记2:24;马太福音19:5;马可福音10:7)。
我们经常讲母爱是世界上伟大的爱。一个孩子从小到大,做过多少坏事,有多少大小毛病,可父母还是照样爱他/她,你觉得难吗?
为什么和你一起组织家庭,和你同床共枕,和你一起生养儿女,你当初发誓要爱一辈子的人,却不能爱到底呢?
问题在哪里?因为孩子再不好也是自己的。难道配偶(妻子或丈夫)就不是你的吗?你把配偶真的当作另一半了吗?你和他视为一体了吗?也就是说,把爱她当作爱你自己一样,当爱成了习惯,就不会难了。
当你决定和对方结婚的那一刻开始,你同时做了一个决定,在神面前立了一个约,你要爱他/她。婚礼上的誓言里我们都应该熟悉:“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他结为一体,爱她/他、安慰她/他、尊重她/他、保护她/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他,直到离开世界。”
在婚礼上和跟着主婚人念誓言容易,我相信绝大多数也是出于真心。但一旦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不容易了,尤其是对方越来越不可爱的时候。但你想过没有,对方跟你生活在一起,为什么反而更不可爱了呢?
我在北加州的一个熟人,是我曾经的学生,几年前跟我诉苦,说他和妻子如何的难以交流,他妻子对孩子的管教又是如何的糟糕。我当时猜他是想找理由离婚,就跟他说,她花了太多的时间去赚钱,既没有时间和朋友交往,也没有时间和丈夫孩子交流。但是,当她辛辛苦苦地赚钱回家时,你想过让她不要那么累吗?你和她交流困难,难道你没有很大的责任吗?果然,他在国内早已找了一个,离婚后不久他们就结了婚,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他们又离了婚,每个月付一大笔抚养费。
重新找过一个不一定更好。有研究表明,二婚的离婚率更高。离婚的问题在于你自己,而不是对方不适合你。这个例子也印证了这一点。
记住,神没有为你创造一位完全合适你的配偶,但神为你造了一位配偶让你去爱。是的,你的配偶有很多缺点,但自己不也是吗?神让你在婚姻中学习怎样爱,也体会神是怎样爱我们的。很多人说,自己做了父母之后,才理解我们的父母对我们的苦心。当我们觉得爱我们的另一半很困难时,我们就应该想到神的爱是多么伟大。
当有人觉得自己走不下去是,有没有问你自己,我尽力了吗?我兑现了爱她的承诺了吗?一个人的问《Seven Level of Intimacy》的作者Matthew Kelley,他不爱他的妻子了怎么办?Matthew回答说,“去爱她(love her)”。
二、爱是付出,是行动。
怎样才算爱对方?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3章4-8节对爱有很好的描述:“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无论是传统上的情,还是今天挂着嘴上的爱,都没有这种境界。
以一般人结婚的年龄(30),和平均寿命(80)来估算,一对夫妻生活在一起大概有50年,或者更长。要爱对方,忍耐对方50年,难吗?也许。所以,保罗开篇就说,“爱是恒久忍耐”。
在这50年里,要有恩慈,要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英文是不粗暴)。行动既表现在语言上,也落实在实际上。我们中国人,尤其是男人,在传统上不喜欢对配偶说好话。虽然不一定要“honey”,“sweetie”,“love you”挂在嘴上,但好话也是必要的。
爱是关心,是聆听。比如她心情不好,为什么?因为工作?因为孩子?还是因为你?也许是因为父母兄妹?说到这里,当你决定爱她的时候,也同时决定接纳她的家人。如何接纳,今天因为时间关系,就不想走题了。要做到关心,经常在一起交流是必须的。如果你不了解对方,就无从真正的关心。或者是空洞的关心:“要注意身体”,“不要太累了”,……等等。
Stephen R. Covey,是一个很有名的讲员。在他的最有名的著作《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 Powerful Lessons in Personal Change》里,他写道:“爱是一个动词,爱的感觉,是爱的行动所结出的果子。所以,去爱她,为她付出,聆听她,为她着想,感谢她,肯定她。”(Love is a verb. Love – the feeling – is the fruit of love the verb or our loving actions. So love her. Sacrifice. Listen to her. Empathize. Appreciate. Affirm her.)
英文的empathize不好翻译。通常翻译为同情,我这里翻译成为她着想,都不够贴切。与“设身处地”更贴切。能够做到设身处地,很难,因为男女思维本来就不同,成长的背景也不一样。首先,你得非常了解对方,这需要平常的交流;其次,你要抛开自己,不能从你的角度来看对错;还要主动提供帮助。这需要智慧,需要向神求智慧,智慧不够时,只有相信。
“凡事相信”。我认为,这里的相信有两层意思。一是对方做的事情是好意,二是对方有基本的判断能力。没有对对方的信赖,爱就无从谈起。“我这是为你好”,或者“为了这个家”。难道对方不知道什么是好的?难道对方就不为这个家了?
比如,她从外面买来一件东西,花了100美元。你上网一查,发现70元就可以买到。她买错了,多花了30元,是不是很简单?真的那么简单吗?从对方的角度看,“她本来就想买这件东西,今天看到,就顺便买了,就100元,就算有更便宜的,也差不到哪里去。”这有错吗?到底谁有错?你认为对方买什么东西都应该预先同你商量吗?你查到的70元就保证是最低价吗?如果你花70元买下来,对方又发现某天降价,50元可以买得到,是不是又要说你多花了20元呢?我觉得,错就错在,对方买了之后,去上网查价钱!
爱是凡事包容,不计算人的恶。记仇,是夫妻关系的杀手之一。人,多多少少都会记仇。那些“仇”真的值得你那么记着吗?她是故意要伤害你吗?你当时跟她就这件事好好地交谈过吗?如果同一件事,是你的父母,你的孩子干的,你会同样记仇吗?
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你对她好,因为没有得到你所期待的回报,就要分手,你的“爱”是为自己,而不是为对方?也就是说,你是爱你自己。有人经常说,“爱是自私的”。No!自私的爱不是真爱,因为那不是爱对方,而是爱自己。在哥林多前书13章“爱的真谛”里,“不求自己的益处”,我认为这是衡量“爱”的试金石。
爱是责任,是承诺。有时候,你觉得真是过不下去了,也许是你遇到了很大的诱惑,或者对方深深地伤害了你。当你想要放弃的时候,你再次问自己:你还记得当初的承诺吗?你们之间不再有爱了?去爱吧!爱的感觉是爱的行动所结的果子。
三、爱讲原则,需要智慧。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凡是包容,那对方真是做了很坏的事情,也包容吗?我认为包容主要是包容对方的缺点,包容对方的不完美,包容对方的过错。因为保罗也写道,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你们听说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吗?还有另两样不孝是什么?第一不孝是任凭父母做坏事而不劝说(第二不孝是不养老)。
什么是“义”,从属世的角度看,十诫可以作为标准。当我们信靠耶稣的时候,祂的宝血就能遮盖我们的不义,“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马书4:25)
真理是什么?在英文里是truth,也可以翻译成真相。圣经从旧约到新约,一再告诫我们,不可说谎,要诚实。诚实,是做人的基本。耶稣说,“我就是道理、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信靠耶稣就是选择了真理。
四、爱是牺牲
Stephen说的几点里,有一点是sacrifice,前面我翻译为 “付出”,付出你宝贵的东西,比如钱财,比如事业。也不排除生命。
比如现在有很多海归,名为事业,或者说为了家。我觉得更多的是为了自我。我不是说男人不应该有事业心,但事业和家庭应该权衡。有很多海归,经不住诱惑,最后是牺牲了家庭,祸及子女,也害了自己。
2010年9月10日,加拿大人Brian Wood和他怀孕的妻子Erin在华盛顿州旅行,突然一辆车向他们迎面撞来。Brian马上把车头向右拐,让车对着自己撞,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妻子和腹中胎儿的生命。这就是爱,不求自己益处的爱,牺牲的爱。
耶稣基督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这就是爱,不求自己益处的爱,牺牲的爱。
爱是永不止息。Love never f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