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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与拼音浅析(上)

一、简化字与拼音回顾 文字随着人类活动的变迁而演变是不可避免的事。汉语中的很多文字笔画过多,书写不方便,这是事实。早在1922年,钱玄同等人就提出一套具体的简化方案,其中提出8种简化策略,这是第一次系统提出汉字简化方法。后来,胡适等诸位学者也发出了简化字的倡议。1935年8月21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发布第11400号部令,正式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采用了钱玄同所编《简体字谱》中2400字中的324个,在当时又称“手头字”,这是政府第一次大规模推行简化汉字。然而,还差几天不到半年,1936年2月5日,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废止。 中共于1949年掌权后,立即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协会”。1951年春,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的主张。1952年下半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拟出《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次稿,收比较通行的简体字700个。毛泽东阅该稿后指出:拟出的700个简体字还不够简。于是到1956年的简化字最后方案出来时,一共有简化字512个,增收了56个简化偏旁,受影响的字有数千。这是一场大规模的简化字运动,虽然其中一些字简化得很好,但也有不少字被简化得莫名其妙。 汉语拼音是汉字注音拉丁化方案,于1955年—1957年文字改革时被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该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汉语普通话读音的标注,作为汉字的一种普通话音标。虽然汉语拼音方案和简化字一样,其目的是想将汉字朝着“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走。但拼音方案明显比简化字成熟(虽然韵母不是很尽人意),也许是因为拼音只涉及到几十个声母和韵母,相对而言比较容易。汉语拼音也为今天的汉字输入提供了简单易学的方法,拼音输入法可能是目前使用最广的汉字输入法。 二、声母简介 有好几位从台湾来的朋友对我说,“我们学的是‘玻坡摸佛’,你们用的是罗马拼音”。他们说的并不全对。虽然拼音用的是“罗马字母”,但也还是“玻坡摸佛”。只是用的符号从ㄅㄆㄇㄈ变成了bpmf。下面是21个声母表(加上y和w,一共23个): b玻、p坡、m摸、f佛、d得、t特、n呢、l勒、g哥、k科、h喝、 j基、q欺、x希、zh知、ch蚩、sh诗、r日、z资、c雌、s思 从上表可以看出,大多数声母跟英语的发音有直接的联系,一看到它们就能猜出发音,只有几个发音比较“怪”:q、x、zh、c。这不是拼音的错,而是因为汉语的发音和英文发音不同的缘故。有人曾经抱怨说,“我们张字都是拼成chang,而你们拼成了zhang,老外没法发音”。拼音是为了准确地拼出汉字的发音,张拼成ㄓㄤ对于不认识注音符号的人来说不是更莫名其妙吗?总不能见帐就“唱”,老张都成老娼吧?乞也许会读成吃,或者既不乞也不吃,但在汉语里乞和吃的一口之差还是得分清楚的。西和施也很难分,所以,中国的美人西施到了西方就变成了西西公主。 再看“资雌思”和“知蚩诗”。加h把“资雌思”变成“知蚩诗”是高明的一招。z为资,s为思,应该没有争议;所以,zh为知、sh为诗就很自然了。同样,根据有h即为卷舌音的原则,ch为蚩也恰如其分(根据英语发音ch也可以是欺,但欺不是卷舌音)。而且c在英语里的发音不定,而在德文里的确是雌。虽然ts为雌,对西方(尤其是英语国家)好发音,但却破坏了拼音整体的和谐。况且,拼音的目的不是为了非汉语国家的人发音。这样一来,ch、c就理所当然地吃醋了,吃草、吃菜也行。 至于q和x,既然要区分乞和吃、西和施,那就还要两个声母,而英文字母里可用的字母只剩下q、x、v。不会有人认为v作为“欺”或“希”更加合适吧? 三、韵母剖析 如果说声母的选择几乎到了完美的程度,但韵母却不如人意。韵母一共有36个: 六个单韵母: a啊、o喔、e鹅、i衣、u乌、ü迂 十三个复韵母:ai哀、ei诶、ao凹、ou欧、ia呀、ie耶、ua蛙、uo窝、üe约、iao腰、iou忧、uai歪、uei喂。 八个前鼻韵母:an安、ian烟、uan弯、üan冤、en恩、in因、uen温、ün晕 ; 八个后鼻韵母:ang昂、iang央、uang汪、eng鞥(亨的韵母)、ing英的韵母、ueng翁、ong轰的韵母、iong雍 再加一个:er儿 有人不把ia、ua、uo、iao、uai、ian、uan、üan、iang、uang、ueng、iong当(基本)韵母,而把它们看成韵母的组合,因为把其中的i换成y,u换成w,ü换成yu(!),就成了有声母和韵母的“字”的拼音:ya、wa、wo、yao、wai、yan、wan、yuan、yang、wang、weng、yong。iou如果不被缩成iu的话,也有类似的性质,ie也可以归入这一类。此外,以a、o、e开头的韵母,除了ong,都可以单独成字。 单韵母孤立地看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出在ü这个韵母的选择上。从理论上说,选什么符号作“迂”,都没有关系,既可以选ü,也可以选v,甚至也可以选α或其它希腊字母。从表面上看,“迂”和“乌”发音相近,u和ü形状相像,应该是个好的选择。然而,ü是拼音符号中唯一的非英文字母,且书写也不方便,因为要另外加两点。拼音方案委员会似乎也清楚这一先天不足,所以在复合韵母中尽量避免ü的出现,而用u代之。比如,xu、ju、qu、yu,实际上是xü、jü、qü、yü。只有lu和lü、nu和nü同时存在时才用ü。这样ü不是ü,u不是u,使得整个韵母缺乏系统性,使初学者难以记忆,带来困惑。本来,既然选择了ü作为独立的韵母,以区分u,就应该把ü当ü。如果拼音方案委员会不喜欢ü,当初根本就不应该选它。 与ü有关的复合韵母更是乱七八糟。ue实际上是üe(约)。而üan(冤)和uan(弯)都成了uan;üen(晕)和uen(温)一起缩减成un。uan和un都要根据声母来判断它们的发音。比如,lun是luen,而xun实际上是xüen;huan是huan,而xuan却是xüan。如今流行的拼音输入法大多以v代ü,这是非常聪明的一举。v这样一个与u相邻的字母居然放着不用,而去生造一个ü,我真不明白当时的拼音方案委员会是怎么想的。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缩略,iou缩成iu,uei缩成ui。既然要缩,放着4、5个字母的复合韵母不缩,却单单看上了iou和uei,真是令人费解。 换位思考一下“迂”的韵母。在现今的拼音方案中,迂的拼音是yu,如果把y换成对应的韵母i,迂就成了iu。其实,把“迂”作为(准)复合韵母也未尝不是一个选择。这样一来,只要不把iou缩成iu,与迂有关的韵母就是:iu(迂)、iue(约)、iuan(冤)、iun(晕)。它们和y拼在一起时,可以省去i(yu、yue、yuan、yun和现在通行的拼音发音相同),其它场合一律保持i。 参考资料: 1. 百度百科《汉字简化历史》 2. 百度百科《汉语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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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阿斯和那个脱鞋之人

波阿斯是《路得记》里的一个重要角色。他是个义人,对神的律法不只是跟法利赛人那样做在表面上。他对神的敬畏和对人的爱心,从他的言行中很好地体现出来。神也大大赐福于他,使他成为大卫的祖先,以及耶稣在世上的祖先。 波阿斯第一次在田里见到她,并听仆人说她就是路得之后,就告诉路得“不要离开这里”,可以“喝仆人打来的水”(《路得记》2:8-9)。有人说,波阿斯也许是惊艳于路德的容貌,但《路得记》里清清楚楚地写着,波阿斯是为路得的美德所感动。“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路得记》2:11-12)。整个《路得记》里没有一个字提到路得的容貌。 的确,路得的公公是波阿斯的远房亲戚,但波阿斯不是最亲的,波阿斯并没有义务要帮助路得。他只要按照律法上所写的“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利未记》19:9),让路得捡一些剩下的麦穗,就算尽了本分。吝啬的财主还可以吩咐割麦子时,尽量收拾得干净一点,边角少留一些。但波阿斯不仅让路得在田里拾麦穗,还和她一起吃饭,并告诉仆人“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路德记》2:15-16)。 当路得按照婆婆的吩咐,天黑之后到波阿斯的住处向他表示愿意嫁给他时,他也是严格地按照摩西颁布的律法去做。如果波阿斯真是喜欢路得,因着美德或者美德加容貌,他没有因为路得送上门来,先收下再说。如果波阿斯不希望娶路得,他也没有找一个借口(她有更近的亲戚)把路得推走了事。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5-10)从《路得记》中我们可以看出,犹太人后来将这段律法作了延伸,把丈夫的兄弟扩展到了至近的亲属。波阿斯不是路得夫家最近的亲属,还有一位比波阿斯更近,也就是那位“脱鞋之人”。 “脱鞋之人”愿意买地,但不愿娶路得,“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就“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路得记》4:6,4:8)。在《申命记》里,“脱鞋之家”本来是一件羞辱的事,但到了《路得记》里,那个脱鞋之人好像不把脱鞋当回事,轻轻松松地把鞋脱下来,就算尽了本分。我想,他也应该听说了路得的故事,但他根本不关心,要不是波阿斯亲自找到他,他连鞋都不必脱。 我们大多数人都像是那个脱鞋之人,对于自己不想管或“不相干”的事情,是能躲则躲。实在躲不过了,甚至是遇到的确是脱不了干系的事情,我们也是先权衡是否“于我的产业有碍”,而不是求告神的旨意。当我们批评一个国家的道德在走下坡路,当华尔街上的大佬们把美国的经济拖入低谷却毫无廉耻地拿着千百万的红利时,当同性恋越来越猖獗时,我们是不是都扮演了那个脱鞋之人那样的角色? 努力工作,为他人着想本来是美德,反之便是可耻的,应该是“脱鞋之人”。不知从何时起,脱鞋成了形式。发展到今天,自我为中心成为理所当然,赚快钱是本事。两三年前在一位朋友家聚会,谈起了美国的经济问题,一位女士就大骂华尔街的贪婪。过一会儿,转到了子女的话题,同样这位女士对自己的儿子在华尔街上班而自豪无比。我们教育孩子,多数都是怕孩子吃亏,基督徒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们还在中西部时,一位大妈的受洗见证,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她说,以前寄几张照片回国,都是贴上一张普通邮票,也都寄到了。她受洗之后,突然想到几张照片可能会超重,于是走到邮局去称了一下,果然超重,她很愉快地补交了邮费。听起来是多么不起眼的一件事情,可我非常为之感动。好多人在报税、在我们的工作及日常生活中,只要能占到便宜而不“违法”就是本事,连鞋都不用脱。在这场还没有结束的经济危机中,我们听到的都是对华尔街的愤怒,和对一些工会工人的指责,几乎听不到对自己的反省。 异性的结合是哺乳动物得以延续的手段,人类的婚姻既是为了抚养后代的必须,也是神给人的祝福。婚姻是异性的结合本来是不证自明的。同性恋本来是可耻的,是要被“脱鞋”并被“吐唾沫”的。这在二、三十年前还是共识。逐渐地,以尊重隐私为名,不用被“吐唾沫”了。然后,同性恋可以进军队了,只要“不用问,不用说”,也就是鞋也不用脱了。直到今天,学校里已经不允许批评同性恋,有些州还可以结婚了。同性恋不只是不需要脱鞋,而是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当我们履行选举的权利时,我们首先考虑的大概也是“于我的产业有碍”,而很少考虑我们作为基督徒的价值观。其结果是,让好多口若悬河的骗子钻了空子,到头来不仅没保住“我的产业”,还失去了我们在世人面前的见证。 让我们都能像波阿斯那样,做个神所喜悦并被神祝福的义人,而不做那个脱鞋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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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是道路,真理,生命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真理”在英文里是truth,和真相是同一个词。但在中文里,“真理”是个大词,通常指“极终真理”,“普遍规律”等。而真相往往指一件普通事件的真实情况。 其实,如果我们仔细想想,真理和真相并没有明确的界限。首先,大小是相对的,适用于多大范围的truth才能算是真理?一群人形成的共识,不一定适用于另一群人;一个物理公式适用于地球,不一定适用于其它星球;……。其次,人对“真理”的认识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有些理论今天以为是“真理”,以前不见得是,将来可能也不是。 既然一个人的生命有限,智力有限,无法掌握“真理”。耶稣就是真理、是truth,做诚实人、说真话,是跟随主耶稣的标志之一。全本《圣经》多处教导我们不要撒谎。做诚实人、说真话,在我们今天所处的世界,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经常会问,“要是我说实话而丢了工作怎么办?”“要是我说实话得罪了人怎么办?”“要是我说实话而被惹上官司怎么办?”甚至“要是我说实话使教会受损怎么办?”我们不能掌握“怎么办”,不能把握未来。未来在神的手里,我们能做的就是做诚实人,说实话。我不相信任何一件正义的,合主心意的事情,是需要谎言去成就的。神的名更不会因为真话而受损。耶稣是真理,是truth,当一个人撒谎的时候,他就站在了耶稣基督的对立面,不管这个人撒谎是出于何种目的,不管那目的 被说成多么崇高。 讲真话要注意分清客观事实和个人感受。比如一个人是否说过什么话,是客观事实;他说这话的动机是什么,用意如何,是个人的感受。比如,我们说一个人的身高是1米60,是事实;说他很矮,就带了个人感受。当我们凭爱心说诚实话时,我们应该尽力避免带着个人感受的负面评论,而多说鼓励人、造就人的话。 与此有关的是,讲真话尽力做到对事不对人。一个人某件事做得不对,就说那件事情做得不对。一个人在某件事情上没说真话,那就指出我们所知道的真相。如果一个人在某件事情上故意说谎,我们最多只能说他在那件事情上撒谎,但不能说他是撒谎的人。当我们把一个人的言行提高到一个人的品德的高度,我们就在论断人了。这是耶稣所不喜悦的,“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马太福音7:1-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32)。这里的真理在英文里也是truth,从上下文来看(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我觉得也翻成真相更合适。一个谎言要十个谎言去掩盖。一个人一旦撒谎,就被谎言所捆绑,唯恐谎言被戳穿。久而久之,就会成为心理学上所描述的“强迫性撒谎”(compulsive lying)。所以,一个人最好一开始就不要撒谎。万一说了不实的话,要及早来到神的面前忏悔,及早向人道歉。以免谎言成为他越来越大的包袱,成为锁链而难以挣脱。 真相还会使一个人谦卑。几个星期前一位姐妹送来刘志远牧师的讲道录音,“谦卑是活在真相里面”,是他讲道里的一句话。他还引用了一个调查(survey),让调查对象评估自己与人相处的能力,结果60%的人认为自己的能力超强(top 10%)。这正是我们的光景,自我为中心,认为自己比他人强。只有当我们活在事情的真相里,才能“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利比书2:3),放下自己,接纳别人,同意合一地事奉神。 主耶稣又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加福音16:10)如果我们不能在小事上诚实,我们怎么可能去追求更大的“真理”呢?让我们都“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弗4:25)。这是跟随耶稣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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