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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夫》引发的另类思考

几年前在一个微信群上看到一篇介绍王国斌的油画《我的前夫》的文章,当时群里几个人的发言大抵与文章中的观点一致。而我却看到了不同的东西。最近因为整理《另类知青的回忆》,就趁热打铁,把脑子里一直挥之不去的想法写出来。算是《另类知青的回忆》的番外篇吧。 从油画中能看出新郎的年龄比新娘大,至于新郎的文化程度似乎无关紧要。新娘的文化程度也无人关心,只要知道她是从某个城市下放到当地的知青(也许就是初中文化),这就够了。我突发奇想,要是我早出生五六年,或者就跟我同学中的老大哥那般年龄,然后姻缘巧合,娶了那位在我们村教书的上海知青,大概也是跟油画中所描述的那样吧?一个傻不拉几的农村后生,娶了一位高贵的上海小姐,尽管我当时的文化水平及智商远在她之上。 油画之所以给人震撼,显然不是年龄的差别。农村的人本来就显老,也许新郎比新娘大不了几岁。年龄的差别再大,也比不过82-28配吧?唯一横在新郎与新娘之间的巨大鸿沟就是,一个来自城市,而另一个是乡下人。为什么农村和城市的差别如同地狱与天堂? 五个月前在文学城上有一篇题为“被审查的微信插图:油画《我的前夫》哭倒无数知青!“(以后简称”哭文“),历数女知青下放在农村的悲惨境遇,这大概也是绝大多数人看到油画后的感想。我无意批评”哭文“的作者,毕竟现实的环境如此。我也为那些”哭文“中例举的女知青在乡下的遭遇深表同情。她们有权力控诉那场迫使她们离开父母、离开恋人、离开熟悉的环境、离开舒适的生活,被驱赶到一个陌生而恶劣的环境,干那些辛苦又低等的农活。 以我读到的回忆录及文学作品来看,被知青抛弃的农村女子要多得多。李春波的歌曲《小芳》之所以流行,是一个佐证。我上网随便查了一下,就能看到一些男知青回忆他们为了回城而抛弃乡下妻子的故事。这些回忆基本上都带有忏悔的性质,其中一位知青谈到他的妻子主动提出与他离婚。还有不少抛弃农村的妻子,就像油画中的女知青(“前妻”)抛弃“我的前夫”那样而心安理得的?我也不想谴责那些抛弃乡下妻子的男知青,他们也是时代的牺牲品。 在回城与乡下妻子之间只能二选一,古今中外,只有在罪恶的制度和荒唐的年代才有的事。即使是户口的发明地苏联也允许妻子随夫。我再次把自己代入到油画中,或者把油画中的男主角想象成有文化高智商的人。他一辈子也无法离开那片土地,却因为娶了城市姑娘而“幸福”。他的命运就是永远被困在那片土地上,没有几个人认为有什么不妥,反而为他娶了城里的姑娘觉得不公,为新娘叫屈。 在中国古代,农民至少还属于上九流。在其它国家,也没有听说农民一出生就被钉在他的出生地。从清朝到民国,“田赋”与田地的好坏挂钩,总数额低于收入的5%。共产党收的“公粮”(含土地税和农业税)不顾田地的好坏搞一刀切,数额超过25%的农业收入(幸好这个数额在一九六五年定了下来,在以后几十年增产不增税)。 “困难时期”,饿死的都是农民;干部养不活了,就“劝”他们回去当农民。文革搞乱了城市,青年学生无事可干,又把他们丢给农民。农民不只是韭菜,也是白鼠,几千万人的饿殍仿佛是蚂蚁,是赶英超美的试验品。他们还得随时供养城市里多余的游民。有人说他们是新时代的农奴,我认为他们连农奴都不如。 虽然农民如今不用交农业税,但他们比以前更难走出去。到八十年代初,至少高考分数还是全国一致。所以,那时候考取大学,包括重点大学的农村孩子并不少见,出国的人很多。现在的农村孩子要考取重点大学(如今叫985及211大学)是难上加难。按照官方网站关于各省命题的说法,倒是冠冕堂皇,说是让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以同样的分数与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竞争,这样对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不公才各省分卷。但事实是,分卷后加剧了不公,并用分卷试图掩盖这种不公。在各省分卷之前,先试行了各省划分分数线,北京、上海等省市明显低于其它省市。后来因为太难看,才逐渐改成分省命题。几年前网上流行一个故事,一个湖南的小伙子到北京的建筑工地搬砖,遇上房子的建筑师。攀谈后发现,他们原来参加了同一年的高考,搬砖者的高考分数高于建筑师的分数。我没有考察这则故事的真实性,但故事的原型肯定不乏其例。 以前农村的孩子上了大学,分配到哪里,就有了那里的户口。现在的农村孩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上了不错的大学,毕业后的工作依然是问题。即便在城市里找到一份工作,买房也还有很多障碍,哪怕他们能拿得出头款。至于那些“农民工”,还不如几个世纪前的奴隶,他们在城市里只有卖苦力的份。在工作的城市里,他们只能暂住,一旦不需要他们,就得立马滚蛋,否则就作为“外来人口”像牲口一样被清除。 他们的命,即使在同样事故的赔偿时,也大大地低于城市居民。“同命不同价”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据此计算,城乡居民如分别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数额时,农村人口能拿到的赔偿金常常是城市居民的一个小小零头。有人呼吁打破这种差别,但至今好像没有成文。这可能会像废除户口制一样遥遥无期。 农村户口的人没有退休金,没有医疗保险。如今倒是出台了所谓的农村养老政策,每年要交6800元,连续交15年。总额超过10万。好些农民每年的生活费还不到6800元。他们将来能否收回成本是一个不定数,我认为大概率是收不回的。第一,以后退休的年龄势必会延长,即便按现在的60岁退休,活到75岁是全国平均寿命,农民偏低。他们到时能每年领取相当于现在6800元的退休金吗?第二,现在的退休金已经是壬吃卯粮,到时退休金一旦短缺,第一被砍的肯定就是农民。第三,即便国家按期发放现在承诺的金额给农民,地方各级政府还有可能克扣。我唯一的一次回国过年,就遇到村里因为村长克扣退耕还林的钱而打架。我因为劝架皮夹克被撕破。第四,政府一贯说话不算数,当时搞计划生育时的口号是“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且不说独生子女的父母,那些失孤的老人,政府管他们吗? 现在有些地区开始给农村老人发“养老金”,但每个月才100来元。想到好些“事业”单位退休的,每月一万元的不在少数,而且他们还有医疗保险。那些每年交纳6800元的,将来又能领多少呢?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电影《白毛女》的插曲:看人间,哪一块土地不是我们开。哪一片山林不是我们栽,哪一间房屋不是我们盖,哪一亩庄稼不是我们血汗灌溉。这些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哪一个领域没有浸透农民工的血汗? 以前的农民,除了极少数的赤贫,多多少少还有属于他们的土地。现在,他们没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即使是宅基地,也可以随时被征收。他们的劳动成果被廉价收购,曾经还得交公粮。他们的体力和健康以低廉的价格出卖。他们被榨干之后,就被抛回或遗弃在农村,让他们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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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知青的回忆

另类知青的回忆 知青,是知识青年的简称。特指那些读过中学的年轻人,“自愿”从城市下放到农村成为农民的青年。从1953年《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组织高小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一直到1977年最后一批上山下乡的中学生结束,知青存在了四分之一世纪。我是从农村来,回到农村,故称为另类知青。 一、题外话 那个年代的乡下孩子,从小就要帮家里砍柴、打猪草、攒工分。加上当时读书无用,很少有人读到中学,好些连初小都没有读完。还有些人则由于出身不好而被迫停学。我们村富农的几个儿子都很聪明,但最多读到小学毕业就被迫终止了。他们家在文革时倒是未曾挨斗,因为前面有一个地主和一个恶霸富农【注一】顶着,他们自己平时为人也很谨慎。 我是我们村最早的高中毕业生之一。直到八十年代,我俩还是村子里仅有的高中毕业生。村里和我同时高中毕业的另一位,高一时几乎辍学。由于他听了我“再坚持一年,将来或许有用”的劝告,使我未能成为我们村唯一的高中毕业生。他在村子里呆的时间比我短。大概一年以后,他的叔叔把他弄到了他所在的茶场。七七年高考前县中办补习班,我不能参加。他总是拿着笔记来让我帮他解惑。他考取了师范,后来就当了老师。当时全公社就我们俩一个考取大学、一个考取中专,令其它村的人羡慕不已,都说我们村的风水好。 我小时比较文静,五岁不到就被送到了隔壁的小学读书。这所小学也是整个大队(十三个自然村,最远的村离我们大约十里路)唯一的小学,因为只有我们村有祠堂,好作教室。我们村一直是周围最富的村,有一个地主、两个富农,其他一半以上是中农或上中农。有些村连一个富农都没有。土改时,好些土地分给了其它村。由于上学过早,比同年级的一般小三岁以上,况且我在同龄中个子本来就小,使我在同学中很难找到玩伴,只是被他们当作小弟弟而已。我的体育不好与此有极大关系。也正是因为年龄小、个子小,我才得以完成中学的学习,并有机会参加高考。我的父亲在另一个公社的粮管所工作,家中缺乏男劳力。我是老大,要是我能顶半个劳力,我父母就不会让我读完高中。要是我高中毕业时年龄大几岁,等到恢复高考时,我可能就已经结了婚,而失去考大学的机会。离我们不远的一位同学,比我才大一岁,毕业后到他们公社的一所学校教初中,把一个学生的肚子搞大了。那位学生成为了他的老婆。高考时他应该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但已有事实婚姻及孩子,不能参加高考。不过,他后来在乡下也混的挺不错的。 我们高中毕业前夕还有一段插曲。我同班的一位同学,姓王,跟我的关系不错。他平常喜欢捣鼓无线电,想自己组装收音机,但没有成功。后来厕所里发现了“打到毛主席”的标语,调查结果说是王同学写的。在批斗会上,还把他同村的地主作为教唆犯带去同台批斗。王同学就被学校开除了,同时被开除的还有另一个班的同学,说是写了反动诗。大概是1978年,学校给这两位同学平了反,补发了毕业证,据说两人都哭了。一次我回国时,王同学得到消息,特意带着他的儿子来看我。他还说厕所里的“反动口号”不是他写的。 我所在的县城,交通不便,没有火车。唯一的工厂是茶叶加工厂,大多数城镇居民也是靠种田种菜为生。我们那里一个正劳力【注二】一天能挣七八毛,还自己养猪养鸡,加上蔬菜自给,生活比县城的人差不了多少,所以就对城乡差别感受不深。让我明显感到乡下人受到歧视,是我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后的事。那时,提职称、分房子都讲工龄,真正受影响的是分房。城市户口的,只要下放到农村或工厂劳动两年以上,从中学毕业起,读大学、研究生都连续算工龄,而我的工龄要在研究生毕业后才开始算。跟我同年毕业的同学,工龄比我长七八年。我在农村老老实实地种田,不是“革命”,那些在乡下偷鸡摸狗(有些下放知青和农民打成一片,勤勤勉勉地干活。但偷鸡摸狗的下放知青也不少)的,却算“革命”﹔我跟他们坐在同一个教室里不是“革命”,他们却是﹔我直接考上了研究生不是“革命”,而他们没考取留下来的(有些后来读“在职研究生”,实际上是专职)又是“革命”。 二、双抢 一九七五年七月,刚满十五岁、身高一米四几的我(两年半后,高考体检表上写着两个整数:身高一米五零,体重四十五公斤),“回”到熟悉的家乡,当农民来了。十五岁的我是那么幼稚,那么单纯,没有任何非份之想。中学毕业前我甚至还写信给父亲,让他不用为我操心找工作,我会响应毛的号召,回到农村去,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其实他根本就不操心,只希望家里早日有个劳力)。我那时的确挺“要求上进”的,高中毕业前刚到了入团的年龄,赶上最后一趟车入了团。回乡务农后,团员好像没人管,我就主动提出交团费。 七月,正是一年中最繁忙的“双抢”时节。“双抢”,就是“抢收抢种”,也就是收割早稻和栽种晚稻。抢种的口号是“不插八一秧”,最晚不能过立秋。参加“双抢”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但以前属于帮忙,比较自由。高中毕业后,就是真正的农民了。早上四点刚过就被队长的喇叭声叫醒。刷牙洗脸后步行五、六里路赶到田头时,晨曦伴着星星正好提供足够的亮度,照明我们劳动。家庭主妇也与我们同时起床,准备早饭和午饭。劳动两、三小时后,当天轮到送饭的人把早饭和中饭一起送到。晚上天将黑时,再挑一担稻谷回家,按重量另计工分。最强壮人的一担可以挑二百三四十斤。遇到最忙的日子,晚饭后还要在家附近挑灯夜战。照明用的可以是电灯,如果水轮泵能发出电来的话;也有可能是松明火,有时还会是“汽灯”。一加夜班,晚上睡眠的时间就只剩下四、五个小时了。 收割包括割稻和脱粒,两项同时进行。割稻用的是手功,脱粒用的是脚劲。割稻和脱粒的人会经常交换角色,既提高效益,也减轻疲劳。脱粒机是有齿轮的半机械化机器,从六十年代末期开始使用。连接的齿轮露在外面,很不安全。我们村子的一个人,在给齿轮加油时,被碾掉了食指,还问手上的蚂蟥从哪儿来的。当别人告诉他,那是他的指头时,他的脸色立刻就变了,疼痛感随之而来。如此之类的“小”事故经常发生。后来外接轮改成内切轮,才稍微安全了一些。 双抢时的拔秧算是轻松活。拔秧一般是在凉爽的早晨进行,而且可以坐着拔,但有些人,尤其是女的,会害怕秧田里的蚂蟥。蚂蟥吸在身上不能硬扯,而应该对它用力拍一掌,让它掉下来。它吸血时会释放一种物质,阻止血液凝固,所以人们说,“蚂蟥吸多少就流多少”。蚂蟥被剁成两节后丢在秧田里都会游动,有俗话为证:“(蚂蟥)不怕刀,不怕斧,只怕被人倒翻肚”(也怕烟草)。“倒翻肚”就是把蚂蟥像肠子那样里外翻个个,然后插在田坎上晒。所以,蚂蟥有时还成为我们苦中作乐的对象。 最苦的当属插秧。插秧时既有当空烈日的烧烤,还有田里泥水的熏蒸。插秧虽然主要讲的是手上功夫,但也需要脚的配合。如果是往前插,脚起脚落都要小心,以免把刚插下的秧弄倒。如果是插“浑秧”,即插到未打格子的田里,则一般是往后退,要求走得直。插秧时最怕“挂牌子”,也就是两边的人都插到前面去了。被挂牌子就说明技不如人。被挂牌子后更难插快:如果田里的秧偏疏,你前面的秧会被旁边的人拿走﹔如果田里的秧偏密,周围剩余的秧都扔到你的前面。要是碰到好心的在旁边,她会帮你插上一行。 插秧和割稻子都是年轻人干,几乎没有直腰的机会。插秧不必说,你一停下来,就马上被挂牌。割稻子也没有直腰的机会,你一停下来,就有人吆喝。草帽或斗笠虽然挡一点太阳,但它既碍事又闷热,有些人索性不用它。我直到今天都还不愿意戴太阳帽。衣服穿在身上使汗水更难蒸发,那就干脆不穿它。在夏天打赤膊,好像就我一人。整个夏天,全身就一条短裤,皮脱了一次之后不会再脱。第二年从六月直到十月我都是如此,倒也省了不少事。太阳还不厉害时开始光膀子晒就不会脱皮,倒是炼成了个“黑人”。 “双抢”结束后,大家算松了一口气。田里的活主要是耘田和施肥,有空余的时间也为茶树锄草与施肥。耘田算是最轻松的活了:手里拄着一跟“耘田棒”,双脚轮番着把杂草踩下去。但耘第三茬田时,即将抽穗的禾苗可以把腿割破。 三、“农闲”时的活 生产队里的活虽然清闲了一点,农民可是照样起早贪黑。早上下自留地,晚上收工后砍一担柴回家,这是当地农民的惯例,一年四季都是如此,只有春插、双抢和秋收时除外。如果生产队收工比较晚,砍柴还没下山就已经天黑。没有手电,全凭着对路的熟悉和一点星光挑回家。上山干活穿的一般是草鞋或破解放鞋,雨后走到山上鞋里鞋外都滑溜,我后来就干脆赤脚上山,这一习惯一直延续到我上大学后的一九七八年。一个稚嫩的少年,一个夏天就一条短裤一双赤脚,上山下田。我说给我外甥听的时候,他说我很会编故事。 秋收,除了割稻子以外,油茶子、红薯、玉米和可能少量的小米也要归仓。红薯和玉米会稻谷的比例【注三】立即分到各家。秋收后到春插前,大约有五个月的时间,算是农闲的时候。说闲也闲不到那里去。家里的自留地里就有干不完的活,柴也是不怕多的,多了可以挑到县城去换一点零用钱。生产队里的活也不会少。给所有的茶林进行全面的锄草(松土)是第一件事。这种活没有什么值得特书的,但一九七六年初冬的一天使我终身难忘。那天,我跟往常一样穿一件衬衫去上工,走到路上已经感到气温的变化,但没当回事。到了目的地开始劳动时,我真正感到了寒风的刺骨,只好通过加倍的卖力来缓和一下澈骨之寒。只穿一件单衣的还有三人,其中一人顶不住而中途回家了,另外二人跟我一同坚持到底的,第二天未能出工。我不但坚持到收工,收工后还到附近的林子里砍了一捆竹子回家作竹编用。一进了树林,身子顿时就暖和了。 开垦荒山以便来年种玉米或茶树也是冬天的活之一。大的松树砍倒、锯好堆起来做枕木,等涨大水时随溪流筏到县城,从县城再用汽车运出去,卖给国家铺铁路。最有用的是杉树,大大小小,只要不是太嫩,都有利用的价值。细小的在火上加热后做成藤子,固定房架或其它东西都用得上,牢固而耐用,几十年乃至上百年都不朽坏﹔中等的作家具﹔大的作房子的梁柱。其它的一律当柴火。树木砍光后,再放一把火烧净,最后是挖树根。树根耐烧,是最好的柴,但在冬天挖树根是一件苦差事。随着锄头挖到树根而震动的手就在寒风中开裂,血就立刻从新鲜的裂缝中挤出来。 俗话说,“瑞雪兆丰年”。但雪要是长期不化,牛就没有了青饲料。在冬天能给牛作青饲料的是茅草,也就是割破鲁班的手并由此发明锯子的那种。在积雪的山上砍茅草(不是割,因为杆子也能吃。同时也是为了重量而多计工分),没有雨鞋,没有手套,手脚受冷的程度可想而知。但更痛苦的还不是冷。砍茅草要求手劲大,刀又利,左手一把抓紧,右手一刀砍断。如果左手不抓,摆动的茅草很难砍断,砍断后再理整齐也费事﹔如果左手抓不紧,砍下去的刀就把茅草从手中往下拉,左手心就被锯成一道道血痕。一担茅草到家,左手掌已是一片血肉模糊。 除了寒冷与外伤,有时还会受雨淋。谨慎的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只要离家有几里路,都会带上雨具——斗笠和蓑衣(或塑料薄膜做的雨衣)。一次在玉米地除草,我什么都没带,活没干多久雨就倾盆而下。我硬是在大雨中坚持劳动到收工。现在想起来,那时候身体真是好,日晒、雨淋、寒冷都经受得住。割破的伤口,几乎不用什么药,在几天内就会痊愈。 我在生产队劳动的两年里,可以说是脏活累活抢着干,也乐于助人。在家的空余时间还免费给人编斗笠。不过,大多数人还是用一担柴火来还情。有一次分配到我和另一位给禾苗喷农药。和我搭档的是老油条。他带着我早早地喷完了农药,然后就从容地找找一担干柴回家。没有其他人在一起干活时,应付一下应该是常事,只不过我很少有这种机会。可是我还没有感到内疚,反而觉得占到了便宜而高兴。这与我平常的“积极”态度形成了对比。这大概也是我后来不认同“人之初,性本善”的开始,到美国后愿意接触基督教的一个主因是我认同人天生的罪性。 四、用文之地 当民办老师应该是喝了一点墨水的人首选的职业,经常需要一点门路才能当得上。我做了两个月就自动放弃了,那是一九七六年的夏天。当时的小学老师是一位上海下放女知青,水平之差有目共睹,我的两个弟弟皆受其害。安排她到我们村来教书只是出于对女知青的照顾。后来她跟房东家的老二怀了孕,就嫁给了他(生了一女一男后,还是离了婚)。我代课就是在她生老大的时候。那时小学生也要劳动,就是在需要的时候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些家长(特别是有一点权势的)凡是遇到这种场合就把孩子领回家,我为这事还与大队长的老婆吵过架。后来队长问我是否要继续教下去,我毅然回答说,不要。一方面是考虑到本来就是代课,不好夺了人家的饭碗﹔另一方面,教那些孩子也的确没有什么意思。 除了当老师,“英雄”难得有用“文”的机会。农民只讲究传统的“算盘、书、字”。我的算盘打得不算快,但和心(速)算结合,还是比一般的会计算得快且准。“书”,应该是指读书、解书和说书。即使你有这方面的本事也难用上,因为有线广播和红头文件取代了一切。能用上的最多是“借条、收据”之类。“字”,也就是书法,我还拿得出手。所以,我算是有“真本事”的。其他的中学毕业生,包括后来考取大学的,充其量只能算是“死读书”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是学校已经不再重视书法和算盘,其二是他们很少有机会或者是不屑与农民接触。 算小账的事经常有,但很多人都可以应付。能够用得上一点计算知识或技巧的时候并不多。有一次,大队建茶叶初制厂,几个中学生围着一堆土石方不知如何计算,才让我去帮忙。事后,一位老兄问我,一大方(一立方米)等于多少小方(一立方尺),我说是27,他很不解,一米是3尺,27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只好进一步向他解释:“一尺高、一尺宽、一米长就是3小方了﹔再加上两排是9小方﹔在此基础上再加上两层,正好是27小方。”其它场合,也就是在丈量土地或年终分红时会计忙不过来的时候。 说起年终分红,使我想起一个小插曲。那是在一九七七年初,农历年还没有过。我在算工分时,发现两个人的计工本子被涂改过,这事应该是本人干的,因为工分值不是被改大了就是无中生有。这种事大概不会是第一次发生,只是第一次被发觉罢了。有人报告到大队,但不见有人来处理。队里就让我负责把工分值复原,当事人也没有异议。新年过后搞了两套计工本,一套由我保管,但我未能负责到底就离开了。 农村里比较聪明的,大多会一门“手艺”,成为专业或兼职的工“匠”:木匠(家具和房架)、桶匠(圆柱或圆台型容器)、篾匠(竹编)、漆匠、砖匠(砌墙)等。专业工匠一般要跟师傅学徒三年,不参加生产队的劳动﹔兼职的只是在农闲时在村子附近干活,增加一点收入的同时也改善一下伙食(“供师傅”的伙食一般都比较好,而且是四餐)。专业工匠则哪里有活就在哪里住下来,他们比种田轻松,收入也略高。我自己则迷上了竹编,编的篮子比一般专职的还要好。有一次,一个专业竹匠给人家修补一个古董时,看不懂复杂的图案,来向我求教。好些工匠晚上喜欢找我聊天,也玩简单的数学游戏。大多数游戏是他们现买来现卖的,像“两毛钱买20支烟,价格分别为一毛六、一毛八、二毛八,各买几支?”之类的问题。比较难的是“韩信点兵”型的,比如,“一篮鸡蛋,两个一数、三个一数、…、六个一数都余一,七个一数就正好,总共是多少个蛋?”有时题目给记错了,我告诉他们无解,他们就说我不会做。碰到这种情况,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书法可以用在许多地方。其一是对联。过年要写对联﹔结婚、做寿、新居(屋)落成也要贴对联。其二是标语口号,各种政治运动或政治事件都少不了。这使我想起打倒四人帮时的一件事。在我确实看清了要写的标语时,吃惊地告诉附近的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被抓起来了。队长赶紧叫我不要乱说。“标语都马上要贴出去了,怎么还不能说?”我问队长。此外,私人或生产队的许多家具也要写字,以免搞混。私人的家具上写的不是名字,而是代表一个家庭的四个字的“堂”名:第一个字是姓氏,第四个字便是“堂”字,中间的两个字各不相同,用比较“好”的或吉利的字,如“仁、义、道、德”等。有一个共大毕业生在他们家的箩筐上写着“某某某办用的”而成为笑谈。日子只写到年和月,比如“甲申(年)仲春(月)”。 我还当过一次“政治辅导员”——给广大贫下中农讲解最新发表的毛主席诗词《念奴娇•鸟儿问答》。说到政治,一句随口说出的天真话,差一点断送了我的前程。为了强调干部同生产劳动相结合,那时有一个“一、二、三”的口号:公社干部劳动一百天,大队干部劳动二百天,生产队干部劳动三百天。最后一条没什么问题——生产队长除了出席上级指定的会议外都参加劳动。但前两条则基本上是空话。一次田间休息的时候,我说:“这些公社、大队干部基本上不参加劳动,不知中央知道不,我要写信告诉毛主席”。有人把这句话传到了大队书记的耳中,而且后来越传越大,变成了“我真的给毛主席写了信,而且收到了回信”。从此我跟大队书记结下了梁子,大会小会上他都点名骂我。 五、任高中老师 一九七七年初,为了在公社普及高中,县教育局决定集中培训一批数、理、化老师。培训班的老师是全县公认的最好老师,受训者由各公社推荐,培训班就办在老师所在的学校,使他们不至于耽误学校的教课任务。我们公社的侯书记是一位刚上任不久的小姑娘,二十出头,还没有结婚。为了挑选合适的受训人,她作了不少调查研究,最后的结论是“非杨林莫属”,因为我在、公社读书“天才”的名声在外,以致我出国后多年还有余望(我的母亲很自豪地告诉我,她在坐公车时的一个小插曲。一个比较年轻的后生不知因为什么话题谈起了我,他说他只佩服杨林,邻座的一位指着我母亲告诉他,这就是杨林的母亲)。大队书记自然不会同意,她就以“这是公社党委的决定”强行把我从田里送到了“化学班”。出国前我去看了她,她的官是越做越小了。 化学老师文革前毕业于中山大学,本来是地区重点中学的把关老师,文革时因为出身问题下放到我们县里。化学班所在的学校文革时煞是风光,几间办公室里挂满了奖状以及从全国各地来参观的单位(不只是学校)送的锦旗。到一九七七年他们还是非常的左,每周我们得跟其他学生一样参加劳动,我们的化学老师的丈夫还在受批判(后来我们得知,另外两个班所在的学校都对老师及受训人员予以特别的照顾)。培训工作大受影响,以致于有机化学部分才开一个头(培训开始时早已开学,培训的时间总共才三个多月)。我们班结束后,她就被调到了另一所中学。在培训期间印象深刻的另一件事:那里的蚊子之多,在我所到之处都是空前的:在墙角上随手一抓,满手都是黑。那里的自然条件没有我们那一带好,没有河流,用水得从井里打出来。 培训班结束后,还得回到村里参加双抢。新学期开始之前,公社也对所有的民办老师进行考核,只考政治和数学。负责数学出题的汪老师是文革初期的物理系本科毕业生,也是我初中的数学和物理老师。他出完题后就回邻县的老家度假去了,改卷的任务就落到了我的头上。因为大家都是老师,监考没法严。小学数学的卷子都过了六十分,九十分以上占多数。可怜的是中学数学,我粗略看了以后告诉负责人:“没有一个及格”,具体分数也没有必要给了。滑稽的是,我也得参加政治考试,还得了不及格。有些老师乐坏了:“杨林也不及格”。 公社里合格的老师不多,除了大学毕业的出题老师,还有两位文革前的高中毕业生(没有参加上面提到的考试)。但他们都被分派到大队的初中把关去了。我除了教高一的数理化,还兼初二的化学。那时初、高中都只有两年,初二才有化学课。一个星期十八节课(月薪好像也是18圆或是15圆),除了教课和批改作业,根本没有时间备课。物理是我的弱项,为了不教错,必须提前预习,不懂的地方记下来,周末去请教汪老师。 在当老师的这个学期里,有几件小事值得一提。学期开始后不久,全公社的老师的会上,一首刚出来的新歌,需要教唱。居然有人点名让我教(这倒也印证了我的名气),我居然也敢接。这是我在公众场合第一次教人唱歌,一个字的普通话发音不准还被侯书记纠正。这首无名气的歌我至今还记得它的调子。 前面说到我的个子小(不到一米五),好些学生比我高大。有些家长递烟的时候,看到我坐在办公室里,不知如何是好,多数人最后还是会递给我。他们大概在想,如果我敢接,就说明我是老师,学生是不敢当老师的面抽烟的。个子小还要受炊事员的欺负。一次,因为带学生参加劳动未能准时吃饭,他告诉我没菜了,剩下的一份要留给另一位老师,我没吭声。过不多久,同样的事再次发生,我就火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你为什么不给我也留一份?”他只好拿出一份菜来给我(除了留给那位老师的,居然还有备份!)。他以后再也没有欺负过我。与吃饭有关的另一件事是“喝菜汤”。我、另一位年轻老师、还有郑校长(退伍军人,三十出头,后来当了公社书记,再往后就没有联系了)三个人谈得来,经常在一起吃饭。饭吃完后,剩下的菜和汤冲入开水,是我们百喝不厌的美味。 最后要说一件事,是在清理办公室时,我把毛主席的石膏像掉在地上打碎了。旁边的老师叫我干脆把它砸烂,然后把碎片偷偷地撒到垃圾堆里。虽然是七七年的下半年,文革已经结束,心里为这事还是紧张了好几天。 六、参加高考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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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打工

八九十年代来美的留学生,不管是否拿奖学金,基本上都打过黑工。那时,一美元差不多兑换10元人民币,研究生毕业的月工资还不到100元,几个小时的工就是国内一个月的工资。那时候的访问学者,一个月只有300美元,半年时间还得省下钱买几大件(彩电、冰箱等、录音/录像机)。所以,只要能抽出一点时间,这些学生都会去攒一点美元。这既给自己增加收入,也会给国内的亲友寄去一些。 我那时曾下决心,坚决不打黑工,但还是被朋友拉去帮过几次忙。其中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在中餐馆打工,是在第二年除夕的晚上,老婆孩子已经来美国。前室友打工的餐馆特别需要人,请他找人帮忙,在厨房洗菜、洗盘子等。他就找到了我。老婆也一块去,预先说好每人50美元。 给中餐馆端盘子,是中国留学生最常见的小时工。刚来美国,留学生要找其它工作非常困难,语言上的障碍是一个原因,主要的问题是没有“工卡”(工作许可证)。能拿到签证出来的留学生,要么是公派,要么是有TA/RA,或者有亲戚的经济担保。也就是说,经济上能够自足才能得到留学签证。中餐馆的老板,也许出于对留学生的理解,也许是为了占留学生的便宜,大多愿意雇留学生。而留学生们能吃苦,虽然有不少抱怨,工还是照打,为了一小时几十人民币,那相当于国内一个星期乃至半个月的工资。 第一次“打工”是在体育馆卖热狗和饮料,也让我见识到中国人的丑陋。一位华人在市中心的体育馆租下了一个摊子,有体育比赛的时候卖热狗、爆米花及软饮料。那天临时缺人,一位朋友就邀我去,跟我说不需要任何经验,有一点口算的能力就行。一路上,他就跟我说明卖热狗的一些技巧及注意事项,主要有两点。一、老美大多不会口算,所以可以蒙一点,但不要离谱。比如,是2块出头,就说二块五;接近或超过2.5美元,就报3块。二、饮料是和摊主按杯算的。比如,摊主事先给承包者200个杯子,收回105个杯,就算卖了95杯。卖热狗的学生一有空闲就到观众那里去捡杯子,稍微冲洗一下,再卖。这些捡来的杯子,卖出去的饮料得来的钱就是纯收入。这位朋友也没有去捡杯。 我在路上就声明,捡杯子的事我坚决不干,算钱我也不会。所以,我就在后面打杂,比如帮忙盛饮料、装爆米花、做热狗,还有清扫等。有一位跟我同年来美的学生,捡杯子非常起劲。纯收入当晚就分红,我好像没得到平均数。过了好久又被叫去一次,还是做同样的事。后来因为内讧,有人告发(好像还不是告发捡杯子的事),摊主就收了回去。 TA或RA在暑期没有资助,允许在外面找工作。我第一年暑假在校园的cafeteria洗过盘子,主要是为了增加文件上的收入,好让老婆孩子及早来美国团聚。管理人员听说我的情况,尽可能地给我多写一些小时。靠这点小时工并不能解决问题,主要还是得益于导师暑期给的科研资助,加上研究生director“给”的额外TA,才让她们在我出国满一年时顺利来美。在Cafeteria打工的具体细节都已经很模糊,好像是从传送带上把托盘及其里面的盘、杯、刀、叉端出来放在洗碗槽里。高峰时,传送带的托盘挤着来,手脚一会儿都不能停。 在校园之外打工,是在第二个暑假。我在美国已有两年,老婆和孩子已经来美将近一年。我因为不喜欢去餐馆打工,就按着报纸上的招工广告打电话,得到的第一个工作是油漆柱子。这里打工的几乎是清一色的黑人,就一个白人和一个黄人(就是在下),没有女的。 说是油漆柱子,但我们并不直接给柱子上漆。我们只是把柱子抬到喷漆间,漆好之后,再给柱子抬出来贴上标签,然后把不同尺寸的柱子归类,放到各自的地方。柱子的种类不是太多。稍微熟悉了之后,一眼就基本上能报出尺寸。几天之后,他们就让我给柱子贴标签,那位白人也是在贴标签。 我们在一起干活,总共就10来个人,大家相处的比较融洽。我没有另外取英文名字,主要原因是中文名字不难发音,虽然会走调。但那些“同事”叫我的名字时,只发第一个音节,开始时很不习惯,总想纠正他们,后来只得让他们那样叫了。他们看到我用筷子能夹起很小的饭粒或蔬菜,觉得挺稀奇,说我跟Bruce Lee那样会功夫。 他们基本上都没有车。有些跟我顺路的就问我能不能搭我的车,我就捎了他们几次。他们说没有钱,问我要不要啤酒。我没有要他们的啤酒。大概两个星期的样子,我就换了一家。 这是一家生产Margarine(人造黄油)的工厂(以后简称“黄油厂”),进去的工人需要通过药检,每小时付8.5美元。而第一家支付的5元,差不多是当时的最低工资。同学听到我说有8.5元,都觉得很高。这里的卫生自然是没问题。我的工作就是在一个正式工人的带领下,把传送带上整箱的人造黄油密封好,然后归位。 这期间有一个小插曲,我的一个指头被传送带上的机器割破了,好像还挺深的。割破手对于我来说不是什么大事,在农村劳动时经历很多次。令我惊讶的是,我的supervisor把我的指头拿到水龙头上去冲洗,然后再包扎,因为我们在国内时,划破的地方最怕生水。我的指头没有发炎,几天就好了。我才明白,美国水龙头上的水是经过消毒了的。 我在这家黄油厂打工的时间也不长,最多三四个星期。经同学介绍,我到学校医学统计的lab上班。离开黄油厂时,我把以前的室友介绍给他们。他到黄油长打工一直到暑假结束。 医学院的lab用的计算机有Macintosh和微软的Windows 3.1。Macintosh的界面明显比Windows 3.1要好。在Macintosh上用的Fox Pro。我们的工作是设计report,所用的数据是关于五六十年代(记忆不一定准确)的房子,室内的含铅量调查。Windows上有Words和Excel。这些都是我第一次接触。 Lab的工资比在黄油厂略低,但工作的经历对以后会有一点帮助。而且这份工作不只是暑假,课余时间也可以攒一点经验与收入,还不必开车。 Lab的潘教授为我以后转学、找工作都提供过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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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缝、衣裳与服装

裁缝、衣裳与服装 我们小时候的衣服是由“专门的服装设计师”上门缝制的。不过,那个时候上门给我们缝制衣服的,叫裁缝。裁缝,对于现在的年轻一代来说,大概只在文学作品或影视剧中看到。裁缝,顾名思义,就是把布匹裁剪然后缝起来。 半个多世纪前,普通老百姓衣裳的主要功能还只是遮体和保暖,如今的服装是千奇百怪。一个人的服饰是他(或她)的身份与个性的体现。 一、裁缝 我记忆中的第一位裁缝是女的,她的家离我们村几里的路程。那时候还没有缝纫机,扣子也是用布做的。她一天大概只能做一两件衣服,我们请她一次就是好几天。“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每个人都穿过打补丁的衣服。买布要凭布票,即使有钱,也不能随便添置衣服。孩子们的衣服都做得比较大,否则很快就穿不了。我有两个弟弟,按理可以做得合身一点,但我的衣服也做得比较大,大概是不想让弟弟老穿我的旧衣服。印象最深的是一条青色的裤子,做得太大,几乎是大人的尺寸。那时我只有六七岁,况且我小时候的个子一直比较矮小。十几岁上初中时试穿过一次,还是太大,以后就不知去向。 缝纫机以及普通纽扣(我们那时称之为“洋纽”)的使用,大大提高了裁缝的效率,也使一部分裁缝失业,那位女裁缝就是其中之一。一家五六口,每人几件衣服在一二天内就能完成。给我们家做衣服时间最长的一位裁缝名叫程接贞,我们都叫他为接贞师傅,大概有10来年的时间。我母亲做任何事情都比较讲究,我经常听她对裁缝师傅发表看法,指出那些地方没做好。 说起裤子,我们这一代也经历了几次革新。比我们大几十岁的长辈穿的裤子,裤腰上有一圈比较宽的布,没有带子,也没有口袋。一根腰带常年系在身上,裤子的上部往腰带里塞,就相当于系上裤带了。我的那条大裤子是把带子穿进裤腰的,有点像今天的运动裤,但两边的口袋缝在外面。再往后一点,开始用松紧带。但松紧带里的小橡皮筋容易拉断,逐渐地就变成了一般的系带裤。“皮带裤”(像今天的西装裤)开始流行,我小叔叔给我的十岁礼物就有一条帆布带,那是我的第一条“皮带”。 我们那时还有棉裤,跟罩裤一个样式,为了配套,是同时做的。拉链还很少见,裤子前面的开裆部分用的是扣子。冬天一次小解就要解开再扣上好几个扣子。女式的西装裤是在边上开口。我在美国还见过边上用拉链开口的女式裤子。后来有卫生衣卫生裤,男式卫生裤中间开有口子,没有扣子,所以卫生裤外面一定要有罩裤。 二、衣裳的演变 古时穿在下身的叫做裳。衣裳,和今天的“衣服”并不是同义词,它是两个字合成的词:上衣下裳。裳,有点像今天的裙子,功能是遮挡下体与保暖。那时候,躺卧起坐、奔跑跳跃,一不小心都容易走光。很多举止的规范,诸如坐姿走相,各种礼节,也许就与防止走光有关。不过,大小解,乃至房事、偷情倒是挺方便的。 腿套,或裤管,因为御寒的需要应运而生。两个裤管合在一起,称作胫衣。胫,就是腿。两个裤管上加了腰,就成了袴(与裤同音),袴是开裆的。按理说,封裆裤不难裁剪。为什么很长的历史都没有封裆裤,好像没有史书记载,只有一些猜测。一个比较公认的看法是,那时的布太粗糙,与裆间的部位(无论男女)摩擦,会感到不适乃至受伤。我的猜测是,那时的袴不容易固定在腰间,要挂在肩上,所以穿、脱不方便。加上那时没有手纸,屁股一般擦不干净,也会脏了裤裆,清洗很麻烦。胫衣或者袴之外会套着裳,起到了保暖和遮羞的作用。但各种举止礼仪还是得遵守,否则容易走光。 从先秦开始有了遮前开后的袴子,这与布料粗糙的理论似乎不符,倒是与我的猜测吻合,那就是为了大小解的方便。据史书记载,荆轲刺秦王失败后对“箕踞以骂”,就是张开腿露出下体骂人,以表蔑视。刘邦蔑视读书人,即儒生,众所周知。据说他会对着求见的儒生敞开双腿,露出下阴;甚至拿着儒生的帽子当场撒尿。 封裆裤称为裈(同昆音)。裈有两种,一种长及膝盖,另一种则像三角内裤,因为像牛鼻子,故称为“犊鼻裈”。日本的相扑运动员穿的兜裆布有点像犊鼻裈,不知二者是否有关联。北方游牧民族经常在马背上,裆里的东西需要保护,所以裈在北方通行得早。相传早期的士大夫认为裈过于野蛮,认为袴才是华夏正统。即便有裈,也是裈和袴合穿,里裈外袴。到了宋朝,封裆裤才开始流行。但直到十九世纪,还有人穿开裆裤。 中国人的开裆裤情结至今未退,虽然只是给小孩穿。专家们好像在呼吁,不要给孩子穿开裆裤,因为不卫生,会被虫叮,还容易造成意外的受伤。但很多家长,尤其是祖辈,为了方便还是坚持给小孩穿开裆裤。“我做某事时,你还在穿开裆裤”这个俗语相信大家都熟悉,以表达说话者比对方资格老,有藐视或稍带侮辱的性质。我们孩童时穿的是开裆背带裤,主要原因是系带麻烦,松紧度难掌握,那时的松紧带质量不过关。 上衣不存在遮羞的问题,也不用担心会容易脱落,因为有肩膀与袖子。虽然不同时代有不同的特色,但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变化。衣襟基本上都是开在右边。从孔子画像看,春秋时期的衣着显得臃肿,那大概是深衣的雏形。“深衣”,就是把衣和裳缝在了一起,东汉时期的郑玄在《史记》的注解中有详细描述。 深衣后来发展为袍,比深衣显得干净利索一些。说起袍,不得不提龙袍,以衣服上绣有龙的图案而得名。龙袍只专属于皇帝穿,自唐太祖李渊开始,龙袍为黄色,而皇族以外的人不得着黄服。所以,龙袍也称为黄袍。我们都知道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的典故。除了龙袍,还有官袍及民袍。官袍上绣有不同的禽、兽等图案,以区分文武官与等级。民袍,就是百姓穿的袍,但也只是富庶人家才有。 马褂,是清朝开始流行的衣服,就是套在袍子外面的上衣,一直到民国时期。胡适等知识分子都有穿马褂的照片。 从古装电影里经常会有人把东西放在袖子里,今天看来有点不可思议。大袖子衣服,不是中国独有。但袖子里面缝口袋,好像是中国古代才有。真正有身份的人,一般有随从,平常不需要自带东西,大概只有上朝带奏折之类的才需要放在袖子里。衣服长、大,也是显摆的标志,表示买得起布,相当于今天的名牌服装。所以,衣服长、大,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体力劳动者穿着大袖子显然是不实际的。而且也费布。有道是,长袖善舞,大袖子也是道具。古代的舞蹈,因为不方便过多用下半身,即便有裈,下面露出来也还是不雅,必须要大袖子(长袖子),给舞蹈增色。 三、六七十年代的衣服 孩童时的外套好像是现在唐装的样子,布扣,下面有口袋,像中山装那样,口袋都是缝在外面。六十年代后期,衣服的左上部有了口袋,是为了插水笔(钢笔)或圆珠笔。一些人喜欢插上几支笔,至少一支钢笔和一支圆珠笔,显得有学问。有种衣服,左胸有个插钢笔的口袋,叫做学生服,也叫青年服。学生服下面两个衣袋,上面一个,总共三个。在中山装流行之前,有一种像中山装,应该是与早期与皮带裤相配的上衣,左上角的口袋盖子特意开了口子,以便插笔。也就是说,笔在口袋盖子的外面。领子上面还有风纪扣。 我母亲五十年代的照片中,有一张的穿着有点像今天的西服,她那叫列宁装。网上查了一下,那时还很流行。当时流行的还有苏式连衣裙,布拉吉。文革时毛号召大家“全国学解放军”,仿军服成为全国流行的衣服。军队里取消了裙子,社会上的裙子也作为封资修,成了批判对象。 我小学老师在六十年代早期穿的是中山装。中山装在我们一带(重新)流行开来,是七十年代。涤卡(上网查了一下,现在的涤卡比那时的更软)是首选的用料,非常耐磨。涤卡布比较贵,平常都不舍得穿,只有在特殊场合(过节或作客等)才穿。一位邻居天天穿着它上山下田,大家都说他是败家子。几年之后,中山装不流行了,才发现这位败家子划得来。别人的中山装还是新的,可没有什么机会穿了。只有他的穿旧了,还没怎么破。 布料柔软而包住主要部位的内裤是近几十年才有的事物。我们小时候,不管大人小孩,没听说过,更没见过内裤。一直到七八十年代,内裤都还不流行。不管男女,“内裤”都是宽松的短裤。床上和居家通常不分。乡下的农民,尤其是年轻人,从白天到黑夜,从床上到田里,在热天下身就是一条短裤。我们县城好像也差不多。七十年代初还听说过一桩悲剧,一个女篮球运动员因为打球时裤子掉了下来,而上吊自杀。 我们儿时的衣服,原材料都是棉花。直到六十年代初期,我们那一带还自种棉花。丝绸和麻织品只有耳闻而未眼见。初次见到“的确良”是从上海下放知青的身上,当时觉得很高级,颜色鲜艳而不打皱。的确良在七十年代开始流行起来,而且不需要布票。 以羊毛为主要原料的毛线六十年代后期才逐渐地流行开来。从农村到城市,几乎每个年轻的女士都会织毛衣,织毛衣是秋冬的一大风景。说到毛线,想起大学快毕业时的一件往事。八十年代初的街道开始有了私人小贩子,同等货物的价钱比商店里的便宜,但假货不少。一位同组同寝室的同学帮我买来一斤黑毛线,说是羊毛的,因为我说过想买毛线。后来发现那根本不含羊毛。我猜想这位同学本来是自己买的,发现不是羊毛,就转卖给我。假毛线大概花了我20圆,这对我这个穷学生来说不是小数字,我们一个月的伙食费才10几圆。我父母每年给我的零用花费平均就100来圆,最后一年稍微多一点。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成为宰熟的受害者。从此对这位同学总有一道坎。 蓑衣,严格来说不算衣服,而属于雨具。但它也有个衣字,也在这里简述一下。蓑衣,各地的用料可能不同,因为必须就地取材。我们那一带叫棕衣,是从棕榈树的皮上取出的棕毛编织而成。分上下两部分。上衣部分差不多及腰,下半部分像围兜,但在前面合围。棕毛,比头发粗,非常坚韧且耐久。我们也用棕毛搓成绳子,那是我们那一带最牢固的绳子。有时候会和苎麻掺在一起,绳子会柔软一些。 四、鞋袜与帽子 最古老的鞋当属三寸金莲。给女人裹脚是什么年代开始的,没有统一的说法,反正年代久远。小脚鞋,看过老一辈的穿过。比如我的曾外祖母,是在我开始记事后过世。作为秀才的妻子,她的脚是正宗的三寸金莲。村里也有与曾外婆差不多同辈的婆婆,她们的脚基本上都很小。而外婆的脚却被曾外公宠大了,只有一点变形,比她同龄妇女的脚都要大。 农民上山一般都是穿草鞋。我们那里的草鞋都是稻草编织的。制草鞋的工具比较简单,就是一个像耙子那样的东西,每家都有。几根绳子挂在上面,稻草来回穿梭,压紧。要根据不同部位调整宽度,在两边及前后加上穿鞋带的耳朵。我记得小时候也试过几次。我们村大多数的草鞋都由地主婆包了。我去父亲的老家,看到我叔叔编草鞋,在稻草中加了苎麻还是其它耐用的纤维,编织时也要讲究些。刚编好的草鞋穿在脚上很不舒服,很容易磨破脚。 我还见过木屐。木屐,就是一块木板,钻几个孔,穿上绳子。木屐作为鞋子,从晋朝就开始了。木屐的功能无非是保护脚掌接触地面上的锐刺、灼伤或虫咬。木板不耐磨,易滑,有些木屐在底部加了钉子之类的东西。可以想象,穿着木屐走路不会舒服,因为木板没有弹性。 我们小时候主要的鞋子是布鞋,前面开圆口。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鞋面几乎都用灯芯绒布,覆盖面更大,在开口两边加了宽幅的松紧带。这种改进的好处第一是更不容易脱落。鞋底是用各种“布角”(做衣服时裁剪下来的边角)细心的叠起来,大约1厘米厚。然后用苎麻线密密麻麻地缝紧,鞋底的针线还得看上去整齐。我母亲做事讲究质量,但比较慢,每年都要请人纳鞋底。我们出国之后,母亲还给我们夫妻俩各做了两双,一双已经穿破了,另一双没太舍得穿。 下雨时穿的是黑胶鞋,我们叫它为“套鞋”,没有高筒,只比布鞋的覆盖面稍微大一点。并不能防雨。地面上的积水稍微深一点,或者有一点水溅起来,水就会进入到鞋子里。上网查了一下,没能找到那种雨鞋。我们家有一双高筒雨靴,里面也是橡胶的,好像是粉红色,是我们那个时候的高档用品。我不知道这双鞋的来源,大概不是买的,因为父亲不舍得穿,一直放在家里。后来我长大到可以穿了,也不舍得随便穿。据说后来没穿多久就坏了,大概橡胶已经老化。 夏天流行的鞋是塑料凉鞋。那时的塑料质地很差,一个夏天肯定会破,鞋底也会磨得很滑。不过,那种塑料可以加温融化,破的地方接起来,或者找一块塑料黏贴上去,又可以再应付一段时间。七十年代开始流行人字拖鞋,我读高中时买过一双。刚开始穿时,脚趾间很不舒服,一停下来我就把拖鞋松开。大概一个星期之后才适应。后来再穿就好了。即使过了多年再穿都没有问题。 流行最广的当属解放鞋。从农村到城市,从七十年代初到八十年代,至少有10多年。我一个好友从大学直接到军校,我还请他从部队里买过。农民会把穿破了的解放鞋当草鞋。破了的解放鞋鞋底已经磨平,会很滑。里面又容易进水与泥土,里面也滑。我后来在夏天就干脆打赤脚。一双少年的赤脚,上山下田,石子上,荆棘中,如今说起来难以令人置信。出国后10多年,离那时赤脚上山已经20多年,还能赤脚从黄山上一直走到底。那次去黄山时只带凉鞋,遇到下雨,凉鞋与脚之间打滑,不便走路,只好打赤脚。路上有一些年轻人的鞋子湿了,穿着不舒服,看到我赤脚,问我怎么样。我劝他们穿着鞋子,不要试图赤脚。我那双穿上黄山的凉鞋,穿了17年,虽然最近几年穿得不多。今年的鞋底才突然脱落,被扔进了垃圾桶。 我在八十年代初考上研究生,有了工资才跟上了皮鞋的风。实际上皮鞋开始流行的时间早于八十年代。那时的皮鞋好像就一个三节头的款式,后脚掌一般还会钉上铁块,使之更耐磨。穿着皮鞋,走在水泥路上,踢踏踢踏的响。 顺便也提一句袜子及帽子。小时候的袜子都是棉织的,袜底很容易磨穿。我母亲都会重新给我们做袜底。袜底有点像棉布鞋底,但只有三四层的布,袜底纳起来也就不那么费劲。七十年代出现了尼龙袜,耐磨。一个同学的叔叔在茶厂当官,有机会出国(好像是罗马尼亚)交流茶叶的种植或是制作,给他带来几双尼龙袜,我们都挺羡慕。后来就慢慢地流行开来,一直到整个八十年代。 军帽的流行从六十年代开始一直到八十年代。六十年代的仿军帽,像现在的普通遮阳帽,颜色比正宗军帽略黄。前面再别个五角星,显得很神气,也是我的盼想。一次货郎担有五角星卖,赶紧跑到菜地里向父亲要钱,等拿到钱时货郎担已走。我为此遗憾了很久。七十年代开始流行“雷锋帽”。我们虽然地处南方,冬天的最低气温经常零下好几度,很多人都有一顶雷锋帽。 五、现代服装 到了21世纪,衣裳这个词已经不太流行,更很少有人知道裳的含义。如今的服装,从用料到式样,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现代服装”,一本书都写不完。我只挑几件大众衣服,发几句议论。难免挂一漏万万。 如今衣服主要功能早已超出遮羞和保暖,更多的是个性的体现。大众的穿着,从头到脚,款式令人眼花缭乱。不过对于男人,夏天T恤衫加短裤是最大众化的选择。而在办公室则是长裤加有领的T恤或衬衫。女式夏装则丰富得多,裤子有短到腿跟,长及脚背的各种款式。裙子有连衣裙、吊带裙,半裙、长裙,款式、面料、长短,变化多样,不胜枚举。女士在办公室可以穿短裤(不要太短)。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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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七步诗 英译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Cooking beans while burning beanstalk,Beans are weeping in the wok.From the same root we are grown,Why grimly torturing me and your own? 几天前Elon Musk在他的Twitter上引用这首诗,引起热议。看到英文翻译,不甚满意,自己试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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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不绝的马蹄莲

我最近和马蹄莲杠上了。它的生命力之顽强令我惊叹不已。 (一)马蹄莲简介 马蹄莲,和芋头同属天南星科植物。根据维基百科,马蹄莲原产于非洲南部南非、莱索托、斯威士兰等国。 根据百度百科,“马蹄莲花有毒,内含大量草本钙结晶和生物碱,误食会引起昏眠等中毒症状。该物种为中国植物图谱数据库收录的无毒植物,其毒性为块茎、佛焰苞和肉穗花序有毒。咀嚼一小块块茎可引起舌喉肿痛。马蹄莲可药用,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治烫伤,鲜马蹄莲块茎适量,捣烂外敷。预防破伤风,在创伤处,用马蹄莲块茎捣烂外敷。马蹄莲有毒,禁忌内服。” 我也查了英文的介绍。thePracticalHerbalist.com关于马蹄莲的药用,是这样描写的:“马蹄莲含有草酸钙,摄入后会导致灼热、恶心、肿胀、部分脱水,并可能导致心悸发作,甚至死亡。这些草酸钙可以通过煮沸去除。传统上,煮马蹄莲被用作治疗头痛和伤口护理的方法,尽管它们的用途有限。” (二)挖不绝的马蹄莲 我们家的马蹄莲是原房主种下的。东面的墙根下有一小片空地,4、5米长,两头小中间大的半花瓶型,宽的地方大约1米左右。原屋主在里面载有君子兰、虎尾兰、吊兰及马蹄莲。 我一直最讨厌吊兰,稍微疏于打理,就到处蔓延。我们前一栋房子的边上也有吊兰,一直没有挖绝。这里的吊兰又到处蔓延,把其它植物都挤得没有了空间。挖吊兰的根还会伤及其它植物。今年初决定把所有全挖出来,吊兰全扔进垃圾箱。把君子兰、虎尾兰及马蹄莲各自归位,还留出一小块种了韭菜。 挖出的马蹄莲,重新种植了一些,送了一点给人。被挖碎的根茎,没太当一回事。谁知,十来天之后,到处都是马蹄莲的嫩芽,每天挖出几十株,其根茎大小不一。大的如小指头,长度从1厘米到2、3厘米,长出来的苗比较粗壮。小的只有米粒那么大,有的只是一小薄片,就跟辣椒籽那么大,居然也能发芽。根茎有深有浅,深的超过半尺,不少次没挖到根茎,把苗挖断了。浅的就一二吋。 刚开始挖时,还估计一下大概挖出了多少株。一个星期就一二百。连续一两个月,每天都能挖出十来株。在那块小地方挖马蹄莲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活动。到现在已经半年有余,隔天还能挖出好几株。马蹄莲以前一到秋天就会叶子发黄,我们也没有整理。今年从根茎长出的马蹄莲,至今绿叶葱葱。 网上有不少介绍马蹄莲的栽培及维护的文章和视频。根据我这半年来挖马蹄莲的经历,它应该是非常好养的花种。马蹄莲既然和芋头同科,它应该不怕水。我们家那块地,一直是很湿的,因为有家用水过滤器排出的水基本都灌到这点地上,半年前才移除。如果不想让它到处生长,最好和其它植物隔离开来。搬移时,注意清除根茎。 (三)马蹄莲花的使用场合 马蹄莲的英文名是Calla Lily。Calla在希腊语中是美丽的意思,它与希腊神话中的女神赫拉有关。宙斯带着他的另一个女人的儿子赫拉克勒斯,到他的妻子赫拉那里。赫拉克勒斯在喝睡梦中的赫拉的奶,她一醒来就去推开赫拉克勒斯,赫拉的奶洒在天空中形成了银河;而落在地上的部分长成了美丽的马蹄莲。 马蹄莲虽然有各种颜色,但最常见的是白色,中间一个黄芯,看上去纯白无暇。所以,马蹄莲通常用来表征纯洁、圣洁和忠诚。有些地方的天主教将它和圣母玛利亚放在一起。马蹄莲也是重生和复活的象征,与耶稣的复活有关,部分原因是它们在复活节前后开花,部分原因是它们的形状像象征胜利的喇叭。 因为马蹄莲的形状即色彩为多数人所喜爱,它几乎可以用在任何场合,包括婚礼和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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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Gregory湖

高湖坐落可镇旁, 镇上人们赶集忙。 艳阳照出波光滟, 秋风吹得山林黄。 【注】高湖,即Gregory湖,湖边的镇名Crestline,简称可镇。Gregory湖在箭头湖(Lake Arrowhead)的西面,二湖相距大约10 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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