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随感杂谈

辉煌的包袱

一位朋友的姐姐,与“共和国”同年,少年时给周总理献过花。直到她不久前去世,从她一生的谈吐和行事为人,都可以看出她一直没有从那个“辉煌”的阴影里走出来。 有研究指出,一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渐忘却痛苦的经历;留在他的记忆中的通常是比较愉快(正面)的往事。其实,即使没有上年龄的人,在谈话之中也喜欢“吹”自己的特长,或“吹”过去的英雄业绩。 一个从恶劣环境下奋斗出来的人,喜欢谈自己成功的奋斗史。而一个出生于有“地位”的家庭的人,则喜欢炫耀其“祖上”的优越。见过不少名校毕业而“平庸”的人,开口闭口“清华”、“北大”,除此之外,再难有其它话题。 “辉煌”是(曾经)辉煌者的包袱。走得太高再回到平常,对于很多人,尤其是东方人,其失重感所带来的痛楚往往会伴随其一生,使他再也无法适应平常的生活。倒是经历平常的人,更容易有一颗平常的心,更能够享受平常的生活。 人是社会动物,对集体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认同感。一位对“幸福”颇有研究的朋友告诉我,人生的幸福指数与其母国(或所在国)的地位有一定的相关性。一个国家地位的明显下降或提升会对其国民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虽然国家的“地位”通常比较主观而模糊。他的数据是以一些欧洲国家为样品的。大学的体育联赛、校友会等也可以从侧面证实这一现象。 这样的认同感,如果太强烈,也能够成为包袱。一个历史悠久、“地大物博”(位于欧亚大陆上最好的一块陆地)的“泱泱大国”——中国,近代却屡屡受欺。再造“辉煌”成为多少“有志之士”的神圣使命,使多少人为之献身。 纵观历史,小国百姓的日子不见得比大国百姓的日子过得差。大国只是利于统治者:物质上,有更多的财富可以掠夺;军事上,有更多的兵源为其送命;输了战争还可以迁都,可以割地赔款。这样的“大一统”隐含了没落的必然,因为大一统会给统治者以安全感,以致贪图享乐而不思进取,忽视百姓的疾苦而加速腐败。内忧外患随之而来,导致国家的分裂,正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然而,统治者把“大一统”这一不属于百姓的“辉煌”通过千百年的舆论控制,深深地刻在了百姓的脑海中。把国置于家之上,忠于孝之上,让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尽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久而久之,人们把“精忠报国”视为人生的最高目标,多少人前赴后继为“国”而失去自由乃至生命。 但是,一个人要否定自己是相当困难的,包括否定一些莫名其妙的信条。即使是一个一事无成的人,也很少会承认自己的无能,而是认为自己“运气”不好,甚至归结于竞争对手的卑劣。在冲突中,那怕是被旁观者认为“完全无理”的一方也不会轻易承认自己理亏,甚至知道自己无理也不肯认错。这是人的本性(罪性),虽然东方人表现得更加突出。 国家之间也类似。记得在哪两个国家之间交界的石碑上,两面分别刻着同一场战争的两种说法。日本篡改侵华历史更是一个现成的例子。中国历史上记载的与邻国的战争,也没有说本国的不是的。中国积弱多年,终于有了核武器,有了神五、神六,金牌总数也可以和第一强国一决雌雄了。如今又要在北京举办奥运会,这怎不叫很多人心潮澎湃!为了中国的再强大,胡佳们,你们还是忍着吧;农民工们,你们继续奉献吧;民族的自治,更是免谈! 然而,这种牺牲个体而建立起来的强大,就像吃激素而产生的爆发力,是不能持久而且相当有害的。中国曾经的“辉煌”是大多数中国人身上的一个沉重包袱。只有忘掉“辉煌”,丢掉包袱,去“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起来的!”当一个国家的公民把“国”视为自己温馨的家园时,她才是一个真正伟大的国家。 =============================== 原文刊登在 2008 华夏文摘 cm080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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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反日”?

日本是一个令人百感交集的国家。大多数到过或生活在那里的华人都为日本的井井有条、日本的整洁、日本人的工作效率、日本人的彬彬有礼而爱上日本这个国家。无论一个人是否到过日本,他都很难和日本脱离干系:日本车、日本电器、日本游戏、日本饮食等等。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日本也是一个可恨的国家,她参与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更在二战中对中国百姓犯下了灭绝人寰的罪行(如南京大屠杀);它的侵华导致了中共政权的上台,从此中国陷于万劫不复的灾难中;她虽然也“谴责”了中共的六四暴行,是对中共制裁最早解禁的发达国家;……。 我反日的主要理由还是她至今不能正视历史,极力把自己打扮成二战的受害者,大肆渲染原子弹爆炸的伤害,而对其在中国和其它亚洲国家犯下的灭绝人性的罪行则轻描淡写,甚至把侵略说成“进入”。许多日本政要每年参拜靖国神社,中国劳工和“慰安妇”在日本起诉求偿的案子在日本法院屡屡败诉,张纯如的书不能在日本出版,都是日本对二战中所犯下的罪行没有诚心思过的例证。日本的教科书固然有多种版本,日本“对在二战中侵略别国,残害别国老百姓的事情提得很少,却大肆宣扬原子弹,东京空袭,冲绳战等”却是普遍现象,在日本生活了二十几年的护日派人士也承认这一点。 我不否认日本今天的态度有其历史的原因,比如:1)德国没有挨原子弹,而日本却吃了两颗。2)对德国的战犯的审判,相对而言更加彻底和公正。而对日本的审判,由于中国的内患,主要受害国未能在审判中扮演应有的角色,美国以战胜国的地位唱主角,一方面对有些主犯(如天皇)没有给予应有的惩处;另一方面却让日本一直处于美国的控制之下。3)欧洲的受害国对历史有完整的记载,而中共为了一己之私,随意涂抹历史,毁坏证据,从而给日本篡改历史开了方便之门;中共放弃战争赔偿和阻碍民间索赔,则进一步为日本歪曲历史提供了便利。 还有文化的原因。西方人较能尊重史实,而东方人更喜欢记住对方的坏,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但我们不能因为中国人普遍也有这个毛病,就成为日本这种做法的正当依据。有人说,日本的投降是无奈的(德国的投降更加主动些),这就更加可怕。因为无奈的背后是不服输,隐含有复仇的种子。 还有人理直气壮地说,二战是上一辈人犯下的罪行,新一代的日本人,没有义务去背负老一代旧日本的包袱。我倒认为真实的历史更能给人们自由,而被篡改了的,只带着屈辱和仇恨的历史,更是沉重的包袱,因为屈辱和仇恨是需要释放的,那就是报仇。 在这里,我想顺便为原子弹轰炸日本说几句话,因为有人将它和南京大屠杀相提并论,它也是日本借以大肆宣扬其受害者地位的主要依据。首先,在德国投降后,如果日本政府响应美、英、中三国在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宣言”宣布投降,就不会挨原子弹;再退一步,如果日本在广岛遭原子弹轰炸之后立即投降,还可以避免长崎挨炸。其次,日本有大量的妇女到前线当慰安妇,后来在日本大势已去的情况下更是搞全民皆兵,不分老幼进行军事训练,期望和美军同归于尽。如此看来,在原子弹中死去的只有小孩才算是真正的“平民”。第三,就像当年投放炸弹的Paul Tibbets所说,“投下原子弹,战争结束了,美军不用进入日本本土,能挽救更多生命。……虽然原子弹杀死了十几万人,但此前仅对日本本土的轰炸,日本死亡人数就是原子弹伤亡人数的4倍。受到原子弹打击后,日本才不得不宣布投降,结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如果不投掷原子弹,有更多的人,包括美国人和日本人会在战争中死去。 最近又有人为日本给中国的贷款大作文章,说,日本给中国那么大的经济援助(主要是通过贷款),中国人不但不感谢,反而揪住老账不放。这里有几个问题:1)日本是否应该感谢中国(政府)放弃的战争赔偿?如果是,这些贷款作为谢礼应该不算为过,对谢礼再感谢,如此循环反复,有完没完?如果不是,那中国为什么要感谢日本的援助?2)就算放弃战争赔款已成为过去,这些经济援助是有条件的吗?如果没有(也就是说,援助完全是诚心的帮助),中国人没有感谢,有什么可抱怨的?如果援助是有条件的,那有什么好感谢的?3)要是中国人因为得了“援助”就不能提旧账,那这个“援助”算什么?4)据一些网友查实,受援助的项目,其设备必须从日本购买,这实际变成了准商业行为,就像汽车公司给买主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那样。也就是说贷款是互利行为,要感谢的话,应该互相感谢才是。 简而言之,就算东京审判是如何的不公正,原子弹给日本造成了大的灾难,那也是日本发动战争在先;不管中共如何涂抹历史,日本给世界经济有多大贡献,都不能成为日本篡改历史的理由。正视史实、坦诚地面对自己在二战中犯下的罪行,并且认识到这些暴行才是日本遭受原子弹轰炸的起因,是日本遭受屈辱的根源,才是日本轻松地面对未来的正途。 一个不能面对自己的暴行,而只记得他人的过错的民族,是一个沉重而危险的民族。 【附注】有人提议现在的中国政府开放档案,公正详实地编辑一部权威性的“中华抗日史”。我绝对赞成。但我对中共是否会这样做不抱乐观态度。即便中共愿意,也需一定时日。无论“中华抗日史”能否编成,都不能成为放任日本篡改历史的借口,因为促使日本正视历史也是对世界和平的贡献。 ====================================== 原文刊登在 2008 华夏快递 kd080305,稍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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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性而爱

“男人因性而爱,女人因爱而性”,说的是“性”发生之前男女表现的不同。男人为了性而对女人百般殷勤,女人则因为对男人的爱慕而以性相许。在没有性关系之前,女人对男人的爱只是一种“爱慕”,只是亲近感(closeness)。如果她从一个男人那里得到了性的满足,爱情就得到了升华,而有了归属感(belongingness)、合一感(oneness)。这就是“女人因性而爱”,用张爱玲的话说,就是“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 “食,色,性也”,食和色在心理学上都属于无条件反射的行为,应该是无师自通的。然而,如何让女人在“性”中得到满足,充分地享受“性”,从而也使自己在其中得到身体和心理的满足,并不是每个男人与生俱来的技能。 性技巧跟其它技能一样,取决于天生的悟性和后天的学习;它跟其它技能一个根本的不同点是:“爱”。“做爱”是一个很好的说法。如果一个男人对他的女人有足够的爱,他就会把她的身体当作杰出的艺术品,每个部位都是那样的美妙,他就不会有任何“肮脏”的念头,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想用自己的每个感官去爱抚她、感受她,也让她从中得到享受。 刚刚来美国不久,校园边上有一家旧书店,书店里有新的“Play Boy”等成人杂志,可以随便翻。我们几个同学时不时地去书店里,虽然偶尔也找一下是否有合适的专业书,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去看那些杂志。一次,一位同学看完后说:“亲那个地方怎么不嫌脏?”,我回答说,“我们那里的女的看不上一个男的时,其中会说的一句话是‘舔屄都嫌你舌头粗’”。 我们这一代人,尤其是城里人,除了少数人有机会接触几本误导的手抄本,从家里到学校几乎从来没有听过或读过有关性的话题。几年前CND上讨论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时,有人说“‘拜脚狂’是开放后才从西方引进的概念”(意指小说的不真实)。其实,人性的基本东西并不需要从哪里引进,中国古典文学里并不缺乏拜脚方面的描写,裹脚可以说是把“拜脚狂”推到了极端。同样是评论《黄金时代》的线上,有人说,温饱了才思淫欲,那时物质匮乏,哪会有那些事情?这又是对“温饱思淫欲”的一大误解。物质再贫乏,只要勉强能填饱肚子,就会有性的要求。在饥荒的年代,照样有人嫁娶,有男女之事,有婴孩出生。“温饱思淫欲”说的是,人们一旦不愁衣食,就会想三妻四妾、想婚外情、甚至想娈童等。所以,这里的“淫欲”不是简单的性欲,而是传统意义上的淫乱。 许多中国人在这方面的错误观念还有很多,“女人停经后不再有性生活”是其中之一。除非男女双方在女方更年期之前的“性”已经是可有可无,女方在停经后不可能突然失去“性”趣。二十年前,老家附近村子的一个退伍军人,与一个六十来岁的女人打得热火朝天,而冷落结婚不久的妻子。那个“老太婆”一点也不遮掩。几年前在LA Times的“Dear Abby”专栏里,有一个六十几岁的女人说她太年轻而不能没有“性”(too young not to have sex)。 “女人因爱而性”被很多人误解为,女人并不享受“性”,而是把“性”作为对爱的付出。其实,女人在性中得到欢愉并不见得比男人少。按照希腊神话中盲人先知提瑞西阿斯(Tiresias,曾经有一个阶段被变为女儿身)的说法,“如果把这份快乐算作10分,那么男人只享受到其中的1分,而女人享受到另外的9分”。 张贤亮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女人的一半又何尝不是男人?我不相信有完全性冷淡的女人。即便是一个受过伤害而有轻微心理障碍的女人,在她所爱并且爱她的男人面前,在这样的男人的充分爱抚之下,她也会敞开身心去享受造物主赐给女人的欢愉。 夫妻之间应把性和谐作为头等大事,再大的争执也“不可含怒到日落”。在一场高质量的云雨之后,夫妻之间不会有不能解决的问题。有些夫妻由于生活的压力,加上对性关系的无知,性生活逐渐减少,以致于到了可有可无的程度,还以为那是正常现象。尤其是人到中年,儿女逐渐长大,夫妻之间的性福更为重要。据我的观察和了解,有“中年危机”的家庭,大多数都没有正常的性福生活。至于何为正常,则与时间的安排(如工作的关系)与身体状况有关,但双方在每星期都有满足的体验应该是最低的要求。肾虚之说是无稽之谈。马寅初每日必有性,活到100岁。刘海粟有非常活跃的性生活,活到99岁。 夫妻之间的任何亲昵动作都不会是过分的,有条件的话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离家度“蜜日”,以激发双方的激情。但不可乱性。乱性就会导致一方或双方只追求感官的刺激,而失去归属感与合一感。乱性的闸门一旦放开,就很难收拾,即使婚姻不破裂,也很难回到夫妻之间的亲密感(intimacy)。 希望你读了此文后,性福生活更上一层楼。 ================================ 原文刊登在 2008 华夏快递 kd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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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恩图谢,忘恩行义

《灵魂的鸡汤》(Chicken Soup for the Soul)里有这样一个故事。作者Jack Canfield和父亲(老Canfield)正在排队买马戏团的票,站在他们前面的是一个父亲带着一帮孩子。他们看上去比较贫穷,但是穿着整洁,举止得体,看马戏显然是他们的一件大事。然而,父亲问了票价后露出了窘迫的表情。老Canfield看在眼里,把20美元丢在地上,拍下那个父亲的肩膀说:“你掉了20美元”。那个父亲感激地捡起地上的钱,买了票,带着兴高采烈的孩子看马戏去了。但Canfield父子却因此没钱看马戏了。 这种帮助别人不求回报的例子,随处都可以读到。当提供帮助者被问及姓名时,回答大抵都是“当你有能力时,也去帮助别人就行了”。我们当年在Cincinnati受到龙卷风的袭击后,得到过红十字会的帮助。在西方有很多这样的慈善机构,他们提供帮助时都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接受帮助者没有任何回报的义务。 中国人把“忘恩”与“负义”放在同等的位置。这个义,是三纲(君臣、父子、夫妻)五常(仁义理智信)的第二常;是由三纲所定的义务,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当一个人受了“恩”,他就有了报答的义务。这当然是利于统治者的,因为有权有势者通常才有能力施“恩”,“皇恩”更是“浩大”,受恩的百姓自然就只有报恩的份。 一个人不止是要“知恩图报”,而且是“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一旦受人之恩,其恩通常都“重如山”。于是,当一个人在接受“恩惠”时,他必须考虑以后该如何报答,以免被人称为“忘恩负义”之徒。有些人不敢平白无故地接受别人的帮助,另一些人则揣摩提供帮助者的动机。 比如,中国的一些贫困学生受到资助时,需要定时向提供资助者汇报情况,据说这是为了督促被资助者好好学习。只要受资助者真的有需要,他们是否努力学习不应该成为资助的附加条件,也许他们有比“努力学习”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大眼睛女孩”苏明娟当初主动退出希望工程的资助时,就有人指出,她是在“用自尊来换取施予”,“大家都认为她欠了全社会一个人情!她承受的是比贫困更沉重的压力!” 在我出国之前,每当我说共产党的不是,父亲就说如果没有共产党,哪有我上大学的机会。大学从晚清时期就开始有了,既然有大学就得有人入学就读,怎见得没有共产党我就不能上大学呢?即便是因为共产党我才能上大学,我也不用感谢谁:政府拿着百姓的钱就本该为百姓办事。另有人说,我们这些在七七年恢复高考后考上大学的人,都得感谢邓小平。上大学本来就是公民的权利;文革期间百姓不能正常升学是政府的失职(中共自己称之为浩劫)。百姓能上大学不欠谁的情,更不用对什么人感恩戴德。 最近有人把“知恩图报”扩展到了美国两党之争和六四绿卡上。1992年民主党议员Pelosi提出《中国学生保护法》(也称为《Pelosi法案》),颁发绿卡给1990年4月12日之前来美的中国留学生。于是有人说,那些受《Pelosi法案》之益而拿了六·四绿卡的人支持共和党是忘恩负义。姑且不说这个法案的出台有着华人自己的努力、国会两党议员的通过、老布什总统的签署。哪怕这个法案是民主党一手操办的,拿了六·四绿卡的人也没有义务一辈子支持民主党。出于理念或利益的考量而提出某些法案,是议员份内的工作。如果一个人得益于共和党的一个提案,又得益于民主党的另一个提案,他岂不丧失了支持或反对任何一党的权利?难道他还得跟祥林嫂那样去“捐门槛”不成? 诚然,一个人得到了他人的帮助,理应表示感谢,并把别人的帮助作为一种激励,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有人提到庄则栋受容国团、傅其芳的培植之恩,应该为容、傅的遗属做一些事情,甚至呼吁在北京奥运村为容国团建一座铜像。庄作为个人在适当场合应该感谢容的栽培,并学习容、傅的为人,去帮助培养下一辈乒乓人才。但呼吁为容建铜像不是他的义务,毕竟受益于容的不只是庄一人,而是中国的乒乓事业;施害于容的也不是庄,而是中国当局。另一方面,一个受恩之人的自由意志和价值观不应受施恩之人的影响,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应当忘恩行义。比如那些《Pelosi法案》的受益者,即便是受了民主党之恩,不管出于信念、利益或其它什么原因去反对法案的倡议者也是他们的权利。 ============================ 原文刊登在 2008 华夏快递 kd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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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观之我见

刚来美国不久,在“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的一篇作文里,我谈了对善恶的看法。因为不是完全符合老师布置的主题,也许因为谈的话题不是一般人感兴趣的,也许还因为写得流畅,它被老师认定是抄来的(好在没有影响后来的成绩)。虽然那篇作文已经找不到了,我还记得大概写了些什么:一、如果“人之初,性本善”,那世间的恶从何而来?二、如果一个人会顾及别人的看法,他就算是好人。 虽然关于好人的看法过于简单,倒也与Scott Peck在《People of the Lie》里关于恶人的定义的第四点相呼应:1)把他的邪念施加予人(Projects his or her evils and sins onto others);2)用一个个的谎言来抬高自己(Maintains a high level of respectability and lies incessantly in order to do so);3)一贯行恶(Is consistent in his or her sins);4)不顾他人的看法(Is unable to think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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