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夫妻的爱

第二讲 夫妻的爱

中国人在传统上没有“爱”的概念。传统上的“爱”就是喜欢的意思,也许喜欢的程度更进一步。比如,“爱不释手”,爱某件东西到了不肯放手的程度。而我们平常说的爱(名词),就相当于中国传统上的情。金代诗人元问好的词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以死相许?”大家都应该很熟悉,这里的情就是男女之间的爱。

喜欢是以我为中心的,也就是与我有益。我喜欢甲而不喜欢乙,因为我觉得甲可爱,乙不可爱;或者因为甲跟我谈得来,乙跟我谈不来;或者因为甲给我帮助,乙不给我帮助。

男女之间的爱不一定能够说道清楚。有人会说,如果说得清楚,就不是爱了。但说不清楚不等于没有原因,比如,因为这个女的是“我”喜欢的类型。西方流行一个词,“chemistry”,两个人处得来,就说这两个人之间有chemistry。男女相爱也是因为chemistry,是因为hormone,是因为libido。这样,就把爱定义在一个很低的层次,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动物的层次。

男女之间的爱,当然不只是chemistry。在和对方结婚之前,肯定要有所了解:比如有相近的背景,相同的价值观,等等。但是,这些原因,以及chemistry,都是甲决定爱乙的理由,而不是爱本身的理由。

一、爱是在神面前的圣约,而不是合同。

当你决定和对方订婚、结婚,你就承诺你要爱对方。两个人就成为一体(创世记2:24;马太福音19:5;马可福音10:7)。

我们经常讲母爱是世界上伟大的爱。一个孩子从小到大,做过多少坏事,有多少大小毛病,可父母还是照样爱他/她,你觉得难吗?

为什么和你一起组织家庭,和你同床共枕,和你一起生养儿女,你当初发誓要爱一辈子的人,却不能爱到底呢?

问题在哪里?因为孩子再不好也是自己的。难道配偶(妻子或丈夫)就不是你的吗?你把配偶真的当作另一半了吗?你和他视为一体了吗?也就是说,把爱她当作爱你自己一样,当爱成了习惯,就不会难了。

当你决定和对方结婚的那一刻开始,你同时做了一个决定,在神面前立了一个约,你要爱他/她。婚礼上的誓言里我们都应该熟悉:“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他结为一体,爱她/他、安慰她/他、尊重她/他、保护她/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他,直到离开世界。”

在婚礼上和跟着主婚人念誓言容易,我相信绝大多数也是出于真心。但一旦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不容易了,尤其是对方越来越不可爱的时候。但你想过没有,对方跟你生活在一起,为什么反而更不可爱了呢?

我在北加州的一个熟人,是我曾经的学生,几年前跟我诉苦,说他和妻子如何的难以交流,他妻子对孩子的管教又是如何的糟糕。我当时猜他是想找理由离婚,就跟他说,她花了太多的时间去赚钱,既没有时间和朋友交往,也没有时间和丈夫孩子交流。但是,当她辛辛苦苦地赚钱回家时,你想过让她不要那么累吗?你和她交流困难,难道你没有很大的责任吗?果然,他在国内早已找了一个,离婚后不久他们就结了婚,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他们又离了婚,每个月付一大笔抚养费。

重新找过一个不一定更好。有研究表明,二婚的离婚率更高。离婚的问题在于你自己,而不是对方不适合你。这个例子也印证了这一点。

记住,神没有为你创造一位完全合适你的配偶,但神为你造了一位配偶让你去爱。是的,你的配偶有很多缺点,但自己不也是吗?神让你在婚姻中学习怎样爱,也体会神是怎样爱我们的。很多人说,自己做了父母之后,才理解我们的父母对我们的苦心。当我们觉得爱我们的另一半很困难时,我们就应该想到神的爱是多么伟大。

当有人觉得自己走不下去是,有没有问你自己,我尽力了吗?我兑现了爱她的承诺了吗?一个人的问《Seven Level of Intimacy》的作者Matthew Kelley,他不爱他的妻子了怎么办?Matthew回答说,“去爱她(love her)”。

二、爱是付出,是行动。

怎样才算爱对方?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3章4-8节对爱有很好的描述:“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无论是传统上的情,还是今天挂着嘴上的爱,都没有这种境界。

以一般人结婚的年龄(30),和平均寿命(80)来估算,一对夫妻生活在一起大概有50年,或者更长。要爱对方,忍耐对方50年,难吗?也许。所以,保罗开篇就说,“爱是恒久忍耐”。

在这50年里,要有恩慈,要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英文是不粗暴)。行动既表现在语言上,也落实在实际上。我们中国人,尤其是男人,在传统上不喜欢对配偶说好话。虽然不一定要“honey”,“sweetie”,“love you”挂在嘴上,但好话也是必要的。

爱是关心,是聆听。比如她心情不好,为什么?因为工作?因为孩子?还是因为你?也许是因为父母兄妹?说到这里,当你决定爱她的时候,也同时决定接纳她的家人。如何接纳,今天因为时间关系,就不想走题了。要做到关心,经常在一起交流是必须的。如果你不了解对方,就无从真正的关心。或者是空洞的关心:“要注意身体”,“不要太累了”,……等等。

Stephen R. Covey,是一个很有名的讲员。在他的最有名的著作《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 Powerful Lessons in Personal Change》里,他写道:“爱是一个动词,爱的感觉,是爱的行动所结出的果子。所以,去爱她,为她付出,聆听她,为她着想,感谢她,肯定她。”(Love is a verb. Love – the feeling – is the fruit of love the verb or our loving actions. So love her. Sacrifice. Listen to her. Empathize. Appreciate. Affirm her.)

英文的empathize不好翻译。通常翻译为同情,我这里翻译成为她着想,都不够贴切。与“设身处地”更贴切。能够做到设身处地,很难,因为男女思维本来就不同,成长的背景也不一样。首先,你得非常了解对方,这需要平常的交流;其次,你要抛开自己,不能从你的角度来看对错;还要主动提供帮助。这需要智慧,需要向神求智慧,智慧不够时,只有相信。

“凡事相信”。我认为,这里的相信有两层意思。一是对方做的事情是好意,二是对方有基本的判断能力。没有对对方的信赖,爱就无从谈起。“我这是为你好”,或者“为了这个家”。难道对方不知道什么是好的?难道对方就不为这个家了?

比如,她从外面买来一件东西,花了100美元。你上网一查,发现70元就可以买到。她买错了,多花了30元,是不是很简单?真的那么简单吗?从对方的角度看,“她本来就想买这件东西,今天看到,就顺便买了,就100元,就算有更便宜的,也差不到哪里去。”这有错吗?到底谁有错?你认为对方买什么东西都应该预先同你商量吗?你查到的70元就保证是最低价吗?如果你花70元买下来,对方又发现某天降价,50元可以买得到,是不是又要说你多花了20元呢?我觉得,错就错在,对方买了之后,去上网查价钱!

爱是凡事包容,不计算人的恶。记仇,是夫妻关系的杀手之一。人,多多少少都会记仇。那些“仇”真的值得你那么记着吗?她是故意要伤害你吗?你当时跟她就这件事好好地交谈过吗?如果同一件事,是你的父母,你的孩子干的,你会同样记仇吗?

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你对她好,因为没有得到你所期待的回报,就要分手,你的“爱”是为自己,而不是为对方?也就是说,你是爱你自己。有人经常说,“爱是自私的”。No!自私的爱不是真爱,因为那不是爱对方,而是爱自己。在哥林多前书13章“爱的真谛”里,“不求自己的益处”,我认为这是衡量“爱”的试金石。

爱是责任,是承诺。有时候,你觉得真是过不下去了,也许是你遇到了很大的诱惑,或者对方深深地伤害了你。当你想要放弃的时候,你再次问自己:你还记得当初的承诺吗?你们之间不再有爱了?去爱吧!爱的感觉是爱的行动所结的果子。

三、爱讲原则,需要智慧。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凡是包容,那对方真是做了很坏的事情,也包容吗?我认为包容主要是包容对方的缺点,包容对方的不完美,包容对方的过错。因为保罗也写道,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你们听说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吗?还有另两样不孝是什么?第一不孝是任凭父母做坏事而不劝说(第二不孝是不养老)。

什么是“义”,从属世的角度看,十诫可以作为标准。当我们信靠耶稣的时候,祂的宝血就能遮盖我们的不义,“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马书4:25)

真理是什么?在英文里是truth,也可以翻译成真相。圣经从旧约到新约,一再告诫我们,不可说谎,要诚实。诚实,是做人的基本。耶稣说,“我就是道理、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信靠耶稣就是选择了真理。

四、爱是牺牲

Stephen说的几点里,有一点是sacrifice,前面我翻译为 “付出”,付出你宝贵的东西,比如钱财,比如事业。也不排除生命。

比如现在有很多海归,名为事业,或者说为了家。我觉得更多的是为了自我。我不是说男人不应该有事业心,但事业和家庭应该权衡。有很多海归,经不住诱惑,最后是牺牲了家庭,祸及子女,也害了自己。

2010年9月10日,加拿大人Brian Wood和他怀孕的妻子Erin在华盛顿州旅行,突然一辆车向他们迎面撞来。Brian马上把车头向右拐,让车对着自己撞,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妻子和腹中胎儿的生命。这就是爱,不求自己益处的爱,牺牲的爱。

耶稣基督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这就是爱,不求自己益处的爱,牺牲的爱。

爱是永不止息。Love never f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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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神的爱

第一讲 神的爱

神对人的爱可分为三个类型。普世的爱、拣选的爱、对信靠祂的人的爱。

一、普世的爱,也叫做普世恩典。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也可以说,神对祂所创造的人类,有怜悯和物质供应。再扩展一点,神提供给世人的物质供应,是同样的。所以,好多“歹人”活得很滋润。

二、拣选的爱。在圣经中有很多描述神的拣选。

比如,神拣选以色列人作祂的选民。以色列是雅各(James)的后裔,雅各是以撒的儿子,以扫的弟弟。雅各在平常人的眼里,真不是什么好人。他以一碗红豆汤骗取长子的名分,以羊皮包手骗取父亲的祝福,以诡诈的方式骗取舅舅的产业(羊群)。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得到了神的拣选。在旷野里和神摔跤,瘸了腿,被改名为以色列,并成为以色列国的祖先。

以色列民也没有什么特别好。忘恩负义,一次次地背叛神。刚出埃及,几天没有肉吃,就怨声四起,甚至说不如受埃及人奴役(出埃及记16:2-3)。

由于对神的背叛,以色列国多次被他国击败,国家被分裂甚至亡国,国民被分居他国。

旧约中的好些士师(judge),也不咋地。比如那个参孙,有勇无谋,轻易地把自己力量来源的秘密告诉妓女,招致灭顶之灾。那个被神拣选的messenger约拿,神要他往东,他往西跑,直到被吞入鱼腹,才在鱼腹里求告神。

我们经常听到一些人抱怨说神不公平,其中包括一些弟兄姊妹。受造物有权抱怨吗?就像保罗在罗马书9:21里写的,“窰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又比如一个木匠在选哪块木料时,木料能说:“我比它更直,你应该用我”吗?也许木匠要用到木料正好要一点弯的呢?也许太直了反而难以承受压力?

三、神对信靠祂的人的爱。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給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这种爱,是舍己的爱,牺牲的爱。“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5:6-8)这就是神的爱。

既然神爱世人,为什么不赦免所有人都罪?让大家都进天堂?因为神有公义。人因为始祖亚当犯了罪,“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这就是为什么神要差祂的独生子耶稣来到世上,并为世人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没有耶稣的宝血,我们的罪不能对付,也就不能见神。

神是公义的神,祂对祂所爱的人,有管教、有磨难,有慈爱、有恩典。

我们来看一些圣经中的例子。比如旧约中的约瑟、摩西、约伯、大卫;新约中的彼得、保罗,施洗约翰、耶稣的门徒约翰,其他的门徒等。

“耶和华与约瑟同在。耶和华使他所作的尽都顺利。”(创世记39:23/3)约瑟也把他的苦难及卖到埃及当成是神的美意:“差我到这里来的不是你们,乃是神。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作他全家的主,并埃及全地的宰相。”(创世记45:8)

摩西是面对面与神对话,并为神颁布律法的代言人。然而,神让他在旷野牧羊40年,最后不能进入迦南地。

神称赞约伯,“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但神居然允许撒旦攻击他,让他失去所有。

“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撒母耳记上13:14)。大卫受到神的管教,他和拔示巴所生的长子被击杀。并且“刀剑不离开大卫的家”(撒母耳记下12:10)。大卫数点百姓人数,受到神的惩罚。圣殿不得在大卫的手里建造,因为大卫流了多人的血(历代志22:7;28:3)。

彼得,是耶稣给他的名字,耶稣曾亲口对他说,“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马太福音16:18),并让彼得“你喂养我的羊。”(约翰福音21:17)。可是,彼得三次不认主,最后为主殉道。

保罗是耶稣复活之后亲自呼召出来的使徒。保罗为福音的缘故,受尽了磨难,直到殉道。“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於自高。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祂对我说:“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強了。”(哥林多后书12:7-10)

这些人都有一个特点,都有磨难、有保护、有管教、有引导、有信任、有恩典。

四、关于无条件的爱。

在这里我想用一点时间来澄清一个我们经常用到术语:“无条件的爱”。
“无条件的爱”不是出自于圣经,而是出自于心理学家Eric Fromm。为什么没有圣经根据的“无条件的爱”流传如此之广?乃至于很多“资深”的基督徒都经常引用?

如果神的爱绝对是“无条件”的,那就等于说神是不分善恶的。祂会原谅任何人,任何事,十字架的救恩也是多此一举。耶和华“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
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7)。

神恨恶罪,罪人不能见神。这才需要耶稣来到世上,为世人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样,那些愿意(相信)被耶稣的宝血遮盖的人,可以称义。“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給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这里的条件是,“信祂的”。约翰福音里接着写道:“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3:18)“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

“无条件的爱”也不是完全的错误,只是在理解上要小心。“无条件的爱”在下面的理解上是可以的。1)神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就爱我们;2)神爱我们,并不是因为我们完美了。有些人,也喜欢用“白白的救恩”。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自己是罪人,相信主耶稣的血是为我们的罪而流。

“无条件的爱”成为如此流行,一方面是基于如上的理解。但白白的救恩也不是无条件的。比如,我现在开一张$500的支票给你,就是给你。虽然我没有向你要回报,但也不是绝对无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你相信这个支票是真的,有意愿接受我的钱,然后到银行去兑现。再比如,一个人到美国来,也许是偷渡过来,也许是探亲过来就黑了下来,要把身份合法化非常艰难。突然一天总统有大赦令,你的合法身份也就会“白白”的得来。但这也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你相信这个大赦是真的,并且你愿意成为美国公民,然后要去申请。“无条件”说的是,一个人不配得(deserve),但不等于是完全的无条件,这个条件就是你有得到的意愿,然后主动去接受。

“无条件的爱”如此流行的另一方面是受世俗的“泛爱”影响。西方个人主义至上,尤其是近年来,把什么坏习性都归于基因。我行我素,只要索取,不想回报;只要权利,不讲责任(义务)。挂在嘴边的话是,“爱”就是给自由。既然爱我,就认同我,认同我的一切,不要把你的价值观强加给我。弟兄姊妹,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不想她变得更好吗?你愿意看着他颓废吗?愿意让他去犯罪吗?

实际上,神的爱比“无条件的爱”要好上千倍万倍。祂要我们走成圣的道路,一点一点地学祂,成为完美,并最后和祂同享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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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的素质与角色

在一个过分强调个性的时代,leadership也成为时髦的术语。学校有leadership的课程,有些公司或组织有leadership的训练。似乎人人都可以作领导。诚然,如果一个组织的bylaw合理,结构健全,谁当领导,短期内不会出什么大乱子。

很多“领导”,在成为领导之前,是很好的同事或朋友,一旦成为领导,就会变得难以共事。其中一大原因是“事必躬亲”,也就是“micro-management”。他们或者是怕下属想不周全;或者怕下属不够负责任;更主要的是怕下属办的不如己意,事事都以为自己的做法才是最好的。

其实,一个领导,最重要的角色是coordinator,也就是协调者。协调各方面的意见,协调各方面工作的运转。所以,一个领导,必须是聆听者。他必须了解各方面的意见,随时协调好下属之间的关系。她应该知道各方面的困难,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考虑修改方案。 Andre Malraux说得好:“To command is to serve, nothing more and nothing less.”

很多人以为领导就是权力,就是发号施令。也许受孔子的古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影响。做一个决定,没有解释,或者不屑于解释,或者缺乏解释的能力。

一个领导,不一定要有雄心壮志。一些组织被搞得一团糟,内部人员怨声载道,甚至导致组织的分裂或解散,其主要原因之一是领导太有“雄心”。 “雄心”本身不一定是坏事,但脱离现实,得不到多数人认同的“雄心”,往往是灾难的开始。因为为了实现“雄心”,往往要作很大的改变,这必然打乱原有的程序。旧的打乱,新的建立不起来,混乱就形成了。

有些领导,总怕下属的威望盖过自己。这本身就是无能,或者缺乏自信的表现。这种人总是想方设法压制下属,有些地方明明做得不好,也不让他人加以改进。或者什么事都要插一手,唯恐下属得了功劳。他们和罗斯福所说的恰恰是背道而驰:“The best executive is the one who has sense enough to pick good men to do what he wants done, and self-restraint enough to keep from meddling with them while they do it.”( Theodore Roosevelt)也就是说,作为领导,不是什么事情都去插一手,而是放手让能做的人去做。

作为领导,用人不能像交朋友那样:合得来就作朋友,合不来就少交往。其实,一个大度的人,即便是交朋友,也能求同存异,容忍乃至听从对方的直言。曾经读到一位美国总统的故事,说他经常换幕僚。问其原因,他答道:“那些喜欢提反对的人,比较难以共事。但是,我理智上选人却还是选这样的人” 。李世民用魏征成为千古美谈。

一个好领导的标志之一,就是能够使用各种能人,听得进反对意见。把每个建议都当作改善工作的一个契机,对自己工作的一个挑战,而不是对权力的挑战。一些人一旦成为领导,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必须听他的。 Aristotle的话,“He who has never learned to obey cannot be a good commander.”。这值得很多“领导”反思。

一个好的领导,在充分听取下属意见之后,能把各种意见综合在一起,形成大家接受的方案,并把方案的形成作出清楚的解释,让大家能够心服口服地去执行。决策的透明性(不表示所有信息都透明),很能体现领导的能力和魄力以及交流的能力。如果下属知道领导的真实想法,也就了解下一步会怎么走。 “Become the kind of leader that people would follow voluntarily; even if you had no title or position.(Brian Tracy),这才是出色的领导。Kenneth Blanchard也说过类似的话,“The key to successful leadership today is influence , not authority.”

一个好的领导,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敢于让他人尝试新的想法。如果成功,不急于邀功;如果不成功,敢于承担责任。这样,就会赢得他人的尊敬。这样,就像Ralph Nader所言,“the function of leadership is to produce more leaders, not more followers.”中文经常用“负责”二字来描述领导的身份。可在实际当中,很多“负责”的人(领导)而不“负责”(承担责任),权责分开,把领导当作是拍板的权利,甚至谋私利的工具,但不担当责任。

一个出色的领导,还要有vision(远见)。这个vision,不是闭门造车的结果。 Vision,是基于对行业的透彻理解,对现实的确实把握,和对将来的洞见。一个好的vision的形成,必定是聆听的结果,一个vision的实现,则需要高明的交流技巧。 “Leadership is the capacity to translate vision into reality.”—Warren Bennis

最后,如​​果你有幸或不幸成为了领导,不要以为别人自然就会尊重你。在一个极权社会,一些领导掌握了大量的资源,乃至人们的生杀大权,别人只得对他们毕恭毕敬,但那不是尊重。尊重,是对一个人的品格的认同与赞赏,与一个人的位置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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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对灯情有独钟,正月十五的灯节把灯推向一个新的高潮。在过去半个世纪里,灯的变化最能体现科技的高速发展。灯的原料从原来的木柴、植物油到今天的电力,灯的用途从原来的照明到今天各色灯光乃至显示屏。灯,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照明工具。

(一)

灯离不开火。灯何时从普通的火分别出来,专为照明,已经无法查考,至少比灯字的问世要早。

萤火虫也许是人类见到的最早的自然“灯”。萤火虫虽然有“火”,但却与火无关。据《车胤囊萤夜读》记载,车胤家贫,点不起灯,就把几十个萤火虫放在白布袋里,就着看书。萤火虫我们也抓过,通常把它们放在南瓜叶把里,有时也会放在玻璃瓶里,还在玻璃瓶里放一点食物。但那不是为了当灯,而是好玩。萤火虫发出的光非常微弱,忽闪忽闪的,很难用来看书,也许我们抓得不够多。

苦麻杆是我们那一带特有的“灯”。苦麻可以长到一人多高,它的叶子摘下来做菜或喂猪后,剩下的杆子捆起来用石头压在河水里,让中间的芯腐烂,个把月之后捞起来晒干,就是苦麻杆了。我们那里的灶膛有几尺深,烧的是木柴,苦麻杆是家家必备的引火材料,有时也用来当灯。一根苦麻杆可以烧好几分钟,这要看拿苦麻杆的角度:平一点就烧得慢一些,竖起来就烧得快一些。走夜路时,如果不是太远,比如从村头到村尾,或到鄰村(二三里路),带上一两根苦麻杆,就够了。

松明火,是很古老的灯。松明,是老松树的树芯,红彤彤的,浸满了松油。用来放松明的是铁条打成的有点像笊篱的网,比笊篱略大,眼也更大,有尺把长的铁把,铁把再接上几尺长的木把。松明火不安全,多用于室外,通常是需要照明范围比较广的场合。

油灯,据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盛油的灯盏有铜铸的,也有陶瓷的。燃料是各种植物油,如菜油、豆油。我们那一带用的是桐油,所以也叫桐油盏。灯芯可以是天然的,如灯芯草;也可以用吸油性强的其它材料。我们当地用的灯芯是“灯芯树”的芯。灯芯树好像长不大,树干与指头一般粗细,内芯像白色的海绵。用一根光滑的,与内芯一般粗细的小枝条从一节灯芯树枝的一端捅进去,就能挤出芯来,晒干后就可以作桐油盏的灯芯了。桐油盏亮度小、安全、经济,移动时容易熄灭。它一般放在拐角或黑暗处,以免走路时拌脚;也用于几个人聊天,或供个人读书。

蜡烛是最方便,使用最广的灯。蜡烛有黄蜡、白蜡多种,黄蜡是蜂蜡,相传开始于汉朝。因为蜡烛是固体,易于保存和运输;未燃烧的蜡烛很快凝固,蜡烛火也就比较安全。蜡烛是古代高级的照明工具,与之配套的有各种精致的灯台和各色灯笼。红白喜事,也离不开蜡烛,婚事用红蜡烛,丧事用白蜡烛。“打着灯笼也难找”,说明灯笼是用来寻找东西的最好照明工具。夜间打更的人用的是灯笼。灯笼,也是有权势的人家显示地位的标志。

一年一度的灯节,更是把灯笼推向了极致。

即便在今天,蜡烛还有它的一席之地。每个家庭都会有几支蜡烛,作为停电时备有。情侣的约会,喜欢用烛光,以衬托出温馨浪漫的气氛。生日蜡烛,从西方传入中国,至今方兴未艾。还有圣诞烛光晚会,一些集会或集体悼念活动也用蜡烛,如六四烛光晚会。蜡烛,又是牺牲精神的象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这一名言,经常用来描述老师的奉献精神。

(二)

松明,蜡烛和植物油,其燃料都不是纯固体,而是液体或易于液化的固体。用植物油以外的液体做燃料的灯,至少有好几个世纪的历史。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录了石油的存在状态与开采过程,差不多是1000年前的事了,但一直停留的原油的阶段,使用也不普及。欧洲人有用鱼油,鲸鱼油作燃料的传统。

真正用液体作燃料而被广泛使用的灯,是煤油灯。煤油灯集实用、明亮、经济于一体。“美孚灯”在我们家应该有些年头了,至少曾外公还在的时候就应该有了,因为我们有好几个“洋油箱”【2】。煤油灯发明于19世纪的欧洲,得益于石油提炼技术。“美孚灯”是放在桌子上常用的煤油灯,灯芯是大约1厘米宽的特制带子,有一个齿轮可以调节上下;玻璃灯罩不只是为了挡风,它也使煤油更充分地燃烧,火焰更加明亮。其实,煤油灯并不是美孚公司的发明,美孚公司生产的煤油灯并不只这一种。我们称其为“美孚灯”,一方面是因为习惯,同时也为了区分自制的煤油灯。

自制煤油灯用的是墨水瓶,瓶盖中间钻个洞,用一根铁管插进去,铁管中间穿过灯芯。灯芯可以是火纸【3】,或者店里买来的一种带子(通常作裤带用)。自制煤油灯没有灯罩,煤油不容易完全燃烧,黑烟多,更容易被风吹灭,亮度也不如美孚灯。自制煤油灯的好处是经济,不只是省了灯座的钱,也省了灯罩和灯芯的钱。

煤油灯也有手提式的,称为“马灯”。马灯下端装油,螺丝盖,油不滴漏。上端有两个铁盖,分层有空隙,便于出气。中间是玻璃罩。有一根铁丝提手。通常是出门时才用,相当于灯笼,但比灯笼更亮,并且跟美孚灯一样,可以调亮度。

汽灯也是煤油灯的一种。它虽然也用煤油作燃料,但煤油要被汽化。汽灯在装上煤油以后,需要向底座的油壶里打气,以便产生压力,使煤油能从油壶上方的灯嘴处喷出。汽灯没有灯芯,它的灯头就是套在灯嘴上的一个石棉做的纱罩,我们那里的土话叫“萝卜囊”,因为它很像空心没有肉的老萝卜。汽灯的亮度可以相当于几百瓦的电灯。汽灯的一个麻烦是每过一段时间要打气,而且萝卜囊一碰即坏,甚至摇晃也会坏。

我第一次看到汽灯是剧团下乡演戏时。方圆十几里就我们村有祠堂,演戏通常都要在祠堂里,因为内部空间大,可以容纳几百人。室外很少有大片的空地,而且刮风下雨的,也不方便。在祠堂里演戏,也还要另搭戏台,汽灯就摆在戏台前面的边上。大约10年前,在Kmart买露营用具,看见原以为早已绝迹的汽灯,就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现在的汽灯用的是液化气,不需要再打气了。

以汽为燃料的灯,有一种叫电石灯,是一位朋友告诉我的。电石灯用的原料是电石,化学名称为碳化钙。电石与水反应会产生一种易燃气体——乙炔。乙炔也是电焊用的气体。简易的电石灯是一个容器上面加一个罩子,罩子有一个出气孔。点电石灯时,把电石放在容器里,再加上水,罩上罩子,在出气孔处点着火,就是电石灯了。我没见过电石灯,据妻子说,她的姐夫晚上钓鱼时,也用过电石灯。用电石点灯,不经济,不安全,也不方便。之所以有电石灯,是那个时代“公共财产”管理混乱的产物。

作为时代产物的灯,还有沼气灯。文革时曾有个号召,让农村普及沼气,响应者寥寥,因为沼气池需要技术。用于沼气灯的沼气要有一定的压力,还需要像汽灯那样类似的“萝卜囊”,那也需要技术。用气体作为燃料的灯,为了不浪费气体,使之完全燃烧,出气孔必须小而密。

燃烧过的石棉罩,还有一定的凝聚力,不会轻易散掉,并能很快参与到燃烧之中,与燃汽一起发光。用“灰”做“灯芯”,真是一个绝妙的发明,将气体灯推到了顶峰。

(三)

电的发明和使用,使灯跨上一个崭新的台阶,并从照明工具演变到各种发光体。

第一次见到电灯是在60年代末期。婺源自50年代末期开始建一批水电站。我们村的水电站,其实就是一台水轮泵。这个水轮泵有三个功能:一、作为茶叶初制厂的动力;二、充当几十亩新造水稻田的抽水机;三、带动发电机,给几个村子的照明提供电力。

河水在采茶季节总是比较充足,制茶没有问题;河水再浅,抽水机的供水也够稻田使用。但供电却在大部分时间都严重不足,在雨水缺少的夏秋,灯泡只有一点红丝,亮度还不如桐油盏。

吊着的电灯经常不小心被碰到,以致灯丝脱节。重新接上灯丝后的灯泡,因为灯丝更短,而比“好”灯泡更亮,断了灯丝的灯泡反而成了宝贝。此外,110瓦的灯泡(名为“轻泡”)也要亮很多,凡是有一点路子的都想方设法请人到外地买轻泡。断丝灯泡或者轻泡,一旦电压略高,就会烧坏,比如下雨涨水或者开闸放水之初。

那时的开关有两种,管一盏灯的拉线开关,管两盏灯(一开一关)的“双线开关”。家庭没有电表,也没有总开关。各家的收费按灯泡的瓦数交钱,一个双线开关按一盏灯计算(有些人家在有人来“抄灯泡”时,就换上小灯泡)。

还有一种移动的“电灯”,不能不提,那就是手电筒。手电筒的发明是在十九和二十世纪之交,是微型灯泡和干电池两项发明的结合体。从我记事开始,就有人使用手电了,但不普遍。那时的手电是铜制的(几块钱一只),使用寿命很长,虽然被摔得遍体鳞伤,也不妨碍它的功能。真正贵的是电池,好像是5毛钱两节,寿命短,一般都不轻易使用。即使带在身上走夜路,只要能勉强看到路面,就不轻易打开。

(四)

不是用于照明的灯,对我们乡下孩子来说,当然是电影放映机。

电影,发明于十九世纪末的工业革命时期,被认为是一种简单而便宜的大众娱乐。它的确比演戏便宜得多。一个戏班子,来村里演戏,要搭戏台子,要供戏班子的人吃住。前面提到的剧团来我们村演出,是我记得的唯一一次。演什么戏已经毫无印象,除了汽灯和1毛钱16颗的水果糖,还记得有演员住在我们家。而放电影,最多只需要两个人。架起两根柱子(或借助于屋角),拉开一块布屏幕,再挂上一个喇叭,摆上一张桌子,电影就可以开始了。

我们看电影的时候,正好是文革时期。在样板戏出来之前,反反复复放映的,是《地雷战》、《地道战》。虽然人物的出场、台词等,都已经记得滚瓜烂熟,但每次放电影,对孩子来说仍然是一件盛事。在那天,基本上不用干活,可以吃上南瓜子,还可以吃上好菜好饭,因为可能附近的亲友会来。

有一个文革前拍的电影,《霓虹灯下的哨兵》,什么时候看的,剧情的细节都没有什么记忆,唯独对片名一直有个疑问:什么是“霓虹灯”?这种发明于二十世纪初(第一次出现于英国巴黎的车展)的“灯”,我七十年代末到南昌上大学,还很少看到,这恐怕与电力短缺也有关系。直到八十年代初,个体户出现,霓虹灯才多起来。

比霓虹灯较早出现的是交通灯。在七十年代的中国,只有中等以上城市才有交通灯。记得刚上大学时,一位七七级中文系的学生写了一份广播稿,其中有“文革的教育体制为打砸抢者大开绿灯”之类的话。它播出之后引起在校工农兵学员的强烈不满,以致迫使广播稿的作者公开道歉。但我那时对“开绿灯”还不甚了解。即使在南昌,也很少有交通灯,十字路口主要靠路警指挥。八十年代,我弟弟来南昌玩,走到广场被交通灯所吸引,整整花了半天时间,看着红绿灯指挥汽车的停或走。

(五)

结合多种现代发明的电视,给家庭娱乐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为今天的电脑屏幕乃至手机奠定了基础。电视在中国进入平常百姓家,已经是八十年代了。那时候,大家都住集体宿舍,谁家有电视机大家都知道。一有什么精彩节目或比赛,十几二十个人,挤在十几平方米的房间里,津津有味地对着十来吋的电视,发着各样感叹和评论,至今还记忆犹新。

彩色电视机在八十年代末开始热起来,彩电、冰箱和洗衣机成为新三大件。彩电供不应求,一台15吋彩电需要好几千人民币,如果没有其它外快,靠基本工资一年不吃不喝也买不起。我跟朋友说,如果经济继续发展,这种电器的价格就会降下来,所以坚决不跟风。直到九十年代初,同学问我的彩电是什么名牌,我的答案是“黑白牌”。

彩电的普及,在美国也是在七十年代才开始(1972年,半数家庭电视为彩色)。我刚到美国时,我的导师给我的第一件礼物是一台不知从哪里弄(或捡)来的黑白电视,大概15吋的样子。我和室友看了几个月,直到年底才买了第一台三星牌21吋彩电。几年前电视的声音和显示开始出现问题。在电视信号数字化的当口,这台跟随我们十几年的,也是我们的第一台彩电,终于走到了它的终点——电子器材回收站。

今天,在乡下仍然可以看到文革时安装的老式电灯,但可能是用节能灯泡。在城市,各式各样的室内灯光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楼台馆所的各式灯光,舞台灯光,室外的照明灯、广告灯,绚丽多姿,使一座座城市成为不夜城,在丰富和方便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污染了夜空,使星星和月亮失去了原先的光彩。

而从电视机到计算机屏幕到投影机,到今天的ipad,kindle,各式智能手机,人们读书写字,不再依赖传统的纸张和灯光。书就是灯,灯就是书。甚至一座“灯”可以容纳成千上万本书。就萤读书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1】桐油,从桐子榨出来的油。桐油除了桐油盏的燃料,也代替油漆。
【2】洋油箱,盛煤油的罐子。铁皮做成的长方体,长宽大约一尺,高度一尺多一点,箱底上记得有“亚细亚”的字样。
【3】火纸,黄色,吸水性好,易于燃烧。抽旱烟时用这种纸点火,如今大概只用于上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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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了

女儿在她满26岁之前出嫁了。

26年前她出生的时候我不在身边。因为我母亲要照顾父亲与弟妹不便离开。我们那个17平方米的房子也不方便住4个人,并且南昌的冬天很冷。在预产期之前,我把老婆送回了老家。我第一次见到女儿时,她即将满月,一头黑发,安详地睡着箩筐里(我们那里刚出生的婴孩都睡箩筐,箩筐下面铺着很多稻草,婴儿的铺是倾斜的,头高脚低)。我好像还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这就是我的孩子?我就这样成为了父亲?

老婆所在的学校比较宽松,在女儿出生后的一年里没有给她安排课程,等于给了她一年的产假。在那一年里,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女儿玩,把她抱着或者骑在背上去看学生。她的第一张照片是两个月时在照相馆里照的,我也借系里的相机给她照了一些照片。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张100天时在照相馆里拍的照片,和半岁左右在床上爬时昂起头的照片。她走路开始得早,但说话晚,过了一周岁好像还什么都不会说,以致我的母亲怀疑她是个哑巴。我让母亲放心,她不聋,就不会哑。她小时候好像对新环境有种恐惧感,放假回老家时每到一个“新家”——舅舅、大姨家,祖父母家,和曾祖母家——都要大哭一场。这与她后来对新环境的适应形成鲜明的对比。

周岁断奶后,老婆要去上班,她所在的是一所郊区学校。虽然两地之间不到50公里(30mile),但那时交通不方便,她们学校的校车每星期才来回一趟:周一早上去学校,周六中午回来。因为我们学校从托儿所到高中都是全市顶尖的,她自然就跟着我,直到一年多以后,老婆的学校搬到附近。

我不是那种特别仔细的父亲,在一个人带女儿的一年多里,除了生病,其它时候没有费什么心。营养是要保证的,早上按时蒸蛋,饭食水果定量,必须吃完。过了一岁半之后,中餐有时会让她吃食堂的饭菜,这成为有些邻居说我“虐待”女儿的证据。夏天南昌异常闷热,白天玩脏了,就到水龙头上冲个澡。在那两栋房子里,只有另一位父亲也让孩子洗冷水澡,也是一位女孩,这也成为我“虐待”的另一证据。说起洗澡,应该也是一岁多时,暑假回家带她下河玩水,结果第二天就拉肚子。好了之后,我继续带她下河。冬天零下几度,没有取暖设施,除了偶尔“偷电”。晚上睡觉前经常是手脚冰冷,睡在被窝里,胸前贴着一双小手和两只小脚,是最幸福的时刻,那时父女俩的距离贴得最近。

她是在邻居中最受欢迎的孩子,不是因为她从来不捣蛋,而是做了坏事后会去道歉。一旦有人告状,我就会首先问她到底是不是事实,她基本都会承认。只要不是屡教不改,我不会打她,只告诉她下次不可再犯。想起另一位邻居,那个男孩即使当着多人的面做了坏事,他父亲也是矢口否认,说他儿子不会干坏事。大家对那个孩子都是避之唯恐不及,也不知他后来怎样了。她在幼儿园里也是最受欢迎的孩子。教她的老师也是我们的邻居。有人问那个老师如何让孩子独立,懂礼貌,……,她就说,你去问杨林好了。

她两岁生日时,我带她跑了几个百货大楼,让她挑选回来一个几十块钱的洋娃娃。她真是有眼力,那是最贵的洋娃娃,伴着她度过了好几年,一直到晒在外面被人偷走。那个穿红衣服的洋娃娃,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洋娃娃。

女儿从小就对音乐有很好的感觉。她一岁多时街上到处放迪斯科音乐,我只要把她往地上一放,她就会随着音乐摆起来,很多店员都非常惊奇:“这么点大的小孩就会跳迪斯科!”。有时坐在自行车里,听到音乐也会摇。后来上幼儿园直到一年级,她都是跳舞的明星,用我们邻居的话说,“其他的孩子看上去都是木的”。后来到了美国,我就给她报名学习芭蕾,但她不愿吃苦,看到别的小朋友很多都在学钢琴,就跟我们说她也想学钢琴。她的钢琴课一直到高中都没有停过,练琴也不需要我们多少的督促。

我出国时,她刚开始读一年级。那时的家属签证开始缩紧,签证官不看存款,只看奖学金额,知道存款是借来的。她们母女俩的第一次签证被拒,理由就是我的奖学金不够养活三口人。于是老婆的哥哥和姐姐都劝她,把女儿暂时给他们,让她一个人先出来。女儿也写信给我,跟我说她可以先留在国内,跟舅妈或者大姨,还有叔叔、姑姑也不远。我跟女儿说,“不行,要是你想爸爸妈妈了,或者爸爸妈妈也想你了,怎么办?”第二次签证在我们系graduate director的帮助下,获得批准。她们到美国时,离我出国时间整整一年。那时我自己还没车,我的同学跟我一起去机场接她们母女俩。他在车上就跟我说,“从你们见面的样子,可以看得出你平常没有吹牛,你们父女之间的确很亲。”

来美国后,我们经常在晚饭后去散步。开始的几个月,她还说是更喜欢中国。在学校里也有好几个月因为语言不通没说一句话(第一次的Star考试,拿到成绩单时我们才知道有这回事。数学记得是百分之60几,她就做算式,但不会做应用题。英语好像是30%出头)。但她没有一句埋怨的话,每天都是高高兴兴地去等校车,高高兴兴地回来。因为她知道父母爱她,父母为她安排的一切是为她好。直到有一天,她在家里看了英国的电影The Secret Garden,第二天在学校里突然开口,介绍电影的梗概,让老师大吃一惊。第二年,我们又把她换到附近最好的学校。那个学校的入学有德语的要求,于是我们暑假找德语班给她补习。一年后,因为换专业和学校,她又不得不换学校。

两年后我找到工作,她再次换学校。那时,她开始读初中。有一天,她跟我说,“爸爸,我不想再换地方了”。可是,命运不掌握在我手里。一年多后,我所在的consulting公司因为难以找到客户,我被解雇。那时工作易找,H1难办。在待业在家的几个月里(感谢原公司一直保留着我的身份),到处借钱,她的一点零用钱也拿了出来。后来在同一城市找到工作,有朋友说,你女儿又可以去学琴了。我告诉他,“她的钢琴课本来就没停”。两个月后,接到加州一家公司的offer,说H1已经办好。这个工作和加州的环境都很吸引我,但我想起女儿“不想再换地方了”的话。我于是向神祷告,“主啊,请你给我一个印证,我是该留在这里,还是去加州?”我回家问女儿,“我在想是不是要去加州?”。结果她脱口而出,“加州好啊,我有一个朋友刚刚去了加州”。于是,我们来到了加州,尽管她和那个朋友并没有见面的机会,因为她在北加州,我们在南加州。

来加州后,她开始读八年级。她越来越和她妈妈有共同语言,我越来越靠边站。她的学习不用我们操心,我记得她就问过我一次几何题,一次微积分题。我们也没有给她报名参加任何补习班,也没看见她熬夜,基本上10点就睡觉。她报考大学我们也没怎么插手。最后,在众多的录取信里,她选了离家最近的UCLA,为了经常能看到弟弟妹妹。

这里的高中有一个传统。在最后一个学期,学校秘密地让家长及学校以外的好友给学生写信,告诉他们是如何的special,向他们表达父母对他们的爱(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传统,有些父母平常不善于和孩子交流,这是一个补救的时机。那些平常不善于和孩子口头交流的父母,不一定要等到这个时候,平常就可以给孩子写信、卡片、Email等,表达对他们的爱)。我于是把她在国内写给我的信复印几份,夹在信里。学校接着组织一个校外活动,其中一项就是把这些信交给他们,给他们一个惊喜。第二天去学校接他们时,我能看出学生和父母的关系进了一步,尤其是学生们的脸上都挂着惊喜。我女儿说她不记得写过这些信。遗憾的是,我老婆没有把我写给女儿的信保留下来。

这次婚礼,有300多人参加,他们两个人的朋友占了三分之二以上,也是她一个人在操办。婚礼上,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照顾我这个舞盲,没有安排父女跳舞的节目,而是给了我一个短讲的机会。

Good evening, all the honored guests.

My parents, siblings and sibling in-laws are in China and unable to attend today’s ceremony.

Sirui is her Chinese name, which means to think quick, smart. Sirui is indeed a smart person. From elementary school to college, she has been a straight A student, received president’s award,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 as top 5, and entered UCLA with Regent’s scholarship. She got a job offer during her internship and has been working there since her graduation from UCLA.

Sirui is also an honest, considerate and caring person. She respects for parents, loves her siblings, and cares for friends. During her childhood till middle school, she had to move frequently, from China to USA, from one city to another. She adapted to new environment very well, and made friends everywhere.

Sirui is a gift from God and faithful to our Lord Jesus Christ. She became baptized in 1997. Since then she has been active in the Church, helped to take care of younger kids at our bible study time, was group leader in Youth program and took missionary trip to Africa and Japan after her graduation from college.

Lot of our friends say that, whoever has Sirui as his wife would be the luckiest man in the world. Congratulations, Chris, you are the luckiest man in the world.

每逢父亲节或者我的生日,她都有卡片,可惜我并没有留下来。其中两个卡片上的话我记得最清楚。一个是在她高中毕业前写的,说我“strong and tough”;另一个是前两年写的,感谢我从小对她严格,长大后慢慢放松,让她自主。

在她蜜月回来后,我跟她有一个简短的对话。我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纪2:24)。从现在起,你就开始你自己的生活。我们不会插手你的家事,除非你需要我们帮助。即使你需要帮助,那还要看我们是不是有能力,是否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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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与拼音浅析(下)

四、仓促出笼的简化字

文字总是逐渐演变的,汉字从甲骨文到几十年前的“繁体字”也经历了不断的演变。文字的演变,大多是比较缓慢的。

中国文字,也就是现在的“繁体字”,字数之多,其中很多字笔画之繁,的确不利于教育的普及。所以无论从字数还是从笔划上来说,都到了非简化不可的时候。民国时期搞过的简化字,后来又被废弃,本应是对搞文字简化的人一个警钟:那就是文字改革必须慎之又慎。但中共不吃这一套,在政府成立还没几年,百废待举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响应主席的号召匆忙发起简化字运动,其结果可想而知。

之所以匆忙推出简化字方案,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为了证明比前朝政府更有效益:因为中华民国时期的简化字夭折了,而笔划的繁杂的确给书写带来不便,民间对简化字的呼声一直不断。二、减少汉字的数量,用一个字代替原来同音非同义的几个字,为毛泽东的“汉字拼音化”铺路。

1956年仓促推出的简化字方案,缺乏系统性、逻辑性,有些笔划多的字没有简化,有些简化得面貌全非。同时也缺乏想像力,比如“又”字用的过滥。

五、从“又”字的过滥使用说起

在简化字中,被滥用得最多的是“又”字。汉(漢)、难(難)、劝(勸)、观(觀)、鸡(雞、鶏)、圣(聖)、戏(戲)、树(樹)、对(對)、仅(僅)、邓(鄧),等等,又字几乎成了万金油。“又”可以字来代替漢、難的偏旁,或者勸、觀的偏旁。但不应该两者兼顾,因为前者发an音,后者发uan音,而且两者兼顾会造成漢、灌同字的问题。所以,就造成了勸、觀被简,灌、罐不简的尴尬状况。

简化字中这种半生不熟的例子还有很多。專既被简化成专,團却莫名其妙地揉成了团。陸字笔划不多,也不难写,却被缩成了陆(陆和击有何关联?),而和睦依然。過,原本是一边形音(呙),一边表意(走之),却毫无理由被简成过。而其它与呙相关的字,蜗、涡、窝、锅等等,只是把相应的部份简了一划,换成呙。

雨字头的字,就只简化了两个:云和电(也许再加一个灵字)。电也就罢了,因为现在的常有的电不再与雨有关,而云(这里说的是原意,而不是比喻或引申)依然还是雨的源头。一个系列里就简化那么一两个字,破坏了文字的系统性。

这样在一个系列里的字,有些简,有些不简的还有不少其它例子。比如,鄰、磷、麟、鳞等。鄰与林同音(lin),却被简成了邻(令字发ling),这不仅破坏了整体性,也造成发音上的混乱。简化破坏了形音的,还有其它例子,比如灯(燈)、彻(徹)等。顺便一提的是,这些字以我们那里的方言发音,倒是没有问题。但既然要推行“普通话”,并普及拼音,简化字就应当以普通话的发音为准。

尸作为字头本来是身体的意思:屎,从身体出来的米;尿,从身体出来的水;屄,身体上的洞穴;……。死了的身体“死+尸”才是屍体。

当然,最荒唐的简化字是“听”。“聽”居然是用口!

六、简得好的字

简化字是文字界的人士多年努力的结果,有些简化字已在民间流行多年。民国时期颁布了324个简化字,绝大多数被采用。令人惊讶的是,滥用的又字,除了树、对、仅、邓,其它的都在324个简化字里,听字也在里面!难怪被收回。当然,新的简化字方案走得更远,上面的第二段至第五段提到的字,基本上都不包括在324个字之内。

简得很好的字,也就是易认易写。简化得最好的当推众字,三人成众。双字一目了然,阴阳当然也是佼佼者。园,远,用简单易写的元代替同音字袁,是非常明智的选择。类似的例子有糧(粮)、鐘(钟)。台字象形,也不错;笔字有竹子有毛,正是毛笔的描述。態成态,易于辨认。“两”字虽然只减少了一笔,看起来更形象,写起来更方便,并且避免了和雨字可能产生的混淆。

新造简体字,代替繁体字,是简化繁体字的好办法。新造的字可以在所有的相关字中作统一的替换,而成为简化字,从繁体学简体,只要知道了替换的部份,就认识了所有相关的字。断成断,继变继,是好的简化。基于同样的理由,偏旁的简化,金、言、食、丝等等,都是好的举措。“几”字原来只用于“茶几”,在所有发“几”音的复合字中,都用“幾”。用“几”代“幾”,可以在相关字中作替换,是简化字的成功例子。

七、汉字改革的方向

汉字需要改革,这是共识。汉语字母化,或拼音化是当初汉语改革委员会的初衷。他们试图通过普及拼音,同时减少汉字的数量,从一字多义向一音多义过渡,最后达到拼音化的目的。现在,还有人在汉字拼音化方面作努力,像吴叔平的华拼。依我看来,汉语拼音化是行不通的。一、拼音化完全隔断了文化的传承,几千年的中华文化就只靠考古专家来诠译,并逐渐(随着文字考古专家的减少)成为垃圾。二、汉字的诸多阅读优势将完全失去,日本至今还保留汉字也为此提供了一面镜子。《玫瑰坝》的作者谢宝瑜先生,最近写了一篇文章《汉语和汉语书写符号》,对此作了比较令人信服的分析。

现在有了电脑的输入,笔划的多少虽然已经没有几十年前完全靠书写时那么重要,但也还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我有一个标准,如果普通的印刷品,或者通常屏幕上文字,不能清晰地显示所有的笔划,这个字就必须简化。这不是说能清楚显示的就不应当简化。在“謝寶瑜的《玫瑰壩》”这7个字里,寶和壩(包括霸),就必须简化(在现在通用的简化字里,寶已被简成宝,壩成坝,但霸依然称霸)。有些结构过长的字,比如鹰、蠢,应当简化。鹰字应当简为上应下鸟,蠢字可以考虑简为春+虫。

并字(或借字)一直是争议的话题。同音不同义的字,是否可以合并?如果可以,原则是什么?有些分得过细的字,会增加学习和记忆的困难。比如,家“雞”和野“鶏”(右边分别为佳字和鸟字)、动物油(月+由)和植物油(即现在通用的油),很少有人知道它们曾经有不同的字。遊和游的合并,也是合理的,它们意义相近(游动),有相同的部首。为了简化而借字,要特别小心。上面所举的以“几”代“幾”是成功的例子。以“才”(能)代替“纔”(仅),似乎不错,但还有引起歧义的可能。比如“他才能好”,可以是他得了病,要通过某种治疗,他才能好(才会好);也有可能是他有才能。后和後好像不相干,也会引起歧义:简体的后宫到底是后宫(皇后的住所)还是後宫(嫔妃的聚居地)?

汉字改革的方向在哪里?当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就想到俄国的科学家和语言学家罗蒙诺索夫。他对克服当时俄语的混杂现象、创造统一的规范语言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中国人,尤其是在近几十年来,总是把文科理科分得很清楚。以前,经济是文科,被注入数学后才有现代的经济学。“语言”学看上去是文科的,但进行语言的改革,必须有严谨的逻辑才行。罗蒙诺索夫的语言改革也说明了这一点。汉字的改革,必须考虑到汉字本身的特点:单字(日月山水,相对于复合字而言)和复合字。单字应该尽力保持原面目,少数笔划过于繁杂的可以考虑简化,比如龍字简化为龙字(从草书)。

复合字,则应当强化形声+表意,有些字甚至可以参考一些方言而改变其发音。文字的字义不应当随便改变,因为文字主要是为了书写和阅读的。英语的发音从英国到美国就有不同(有些字的拼法也有变化),(美国)英语本身的发音也在变化。比如often从ˈȯ-fən成为ˈȯf-tən,越来越多的人把chicago发成chə-ˈkä-gō。汉字本身在各地方言中的发音本来就千变万化,还有在日、韩等外国语言的发音。汉字的改革,不应当只以北方的方言为基准,而应当综合考虑其组成和发音,适当地照顾古诗的押韵,逐渐淘汰“不规则”的发音,使汉语成为易学易读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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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

三月十一日发生的日本大地震,导致的死亡人数已近过一万三千,失踪人数过一万四千,十万栋以上的建筑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再加上核泄漏,这次大地震的损失难以估量。

日本是一个多震的国家,也是对防震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前段时间跟一位来自日本的朋友谈到日本地震,她说,平时地震来了,往学校里躲是最安全的。可这次遇上9级地震,没有地方是安全的。

人类生存一直受到天灾人祸的威胁,人们一直在用各种方法寻求安全感。在农耕时代,穷人吃了上顿没下顿,今天得为明天的饭食发愁。等到致富了,又怕成为打劫的对象;再遇上兵荒马乱,更是劫匪的目标。六十年前多少人头落地,其罪名就一个字:富。为此,他们的子女们还背上几十年的黑锅,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我有一些朋友,埋头苦干,省吃俭用,究其原因,就三个字:安全感。勤劳致富,勤俭持家,这些都是美德。前段时间的金融风暴,据我观察,被foreclosure的华人极少。近两年来,经济依然疲软,房产处于低迷状态时,很多华人正在忙着买大房,或者二房、三房。有了钱就一定安全吗?据报道说,印尼不到百分之十的华人掌握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财富,但排华浪潮一来,财富反倒成了他们的累赘。可见,财富和安全感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如今国内据说是盛世了,成了美国的最大债权国。但有权有势者大都把钱存到国外,把老婆孩子送到国外。可见,有钱有权不一定就有安全感。有朋友可能会说,因为那些贪官的钱来路不正,害怕哪天被双规,所以才裸官。在美国有钱就一定安全吗?几年前的金融风暴,401K变成201K,房产崩溃,炒股票的血本全无。存在银行里,也会因着通货膨胀而缩水。好些有钱的人反而成天为钱发愁。国内有句戏语,说有些人穷得只剩下钱了。

有些人则拼命追求名校、高学历,尤其是对子女。其实,名校毕业并不能保证好工作,不能保证今后的生活无忧。网上有一则笑话,说是一位哈佛毕业生,踌躇满志地跳上一辆出租车,得意地跟出租司机说,“我今天从哈佛毕业,要到这个城市好好地兜一圈……”,出租司机打断他的话:“朋友,20年前我跟你今天一样。只是,我到今天还在这里兜圈子”。

还有些人则认为只要有真本事,到哪里都有饭吃。这些人应该算是比较实在的,但有真本事也不见得就安全。且不说中国六十年前被打入地狱的人,大多是由于真本事致富的;且不说五十年前被打成右派的大多数是真才实学的人。即使在今天,在美国,人心浮躁,勤劳致富已不吃香,大家都是要赚快钱,要的是花花肠子,凭的是三寸不烂之舌,……。

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安全的。自从始祖亚当犯罪以来,我们就陷在罪恶里,不可能是安全的。日本的房子建得牢固,可以经受6级、7级,乃至8级地震,但9级地震一来,它们照样倒塌。“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诗篇127:1)。

多少显赫的家族今安在?多少辉煌的宫殿成荒场。钱财保不了我们的平安,更不能保子孙的兴盛,唯有遵守耶和华的诫命的才能得永久的福分,“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申命记5:10)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摩太前书 6:8)像保罗那样,“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利比书4:12)

个人如此,家庭如此,教会也是如此。我们刚刚开始为新教会祷告时,一位兄长说,你们的软件是有了,但硬件是个问题。我说,硬件是次要的,软件才是根本的。教会唯一的根基是主耶稣基督,只要弟兄姐妹持守对基督的信仰,定睛仰望耶和华,彼此接纳,彼此包容,彼此相爱,神就必定会大大地祝福祂的教会。“你们只要求他的国,这些东西就必加给你们了。”(路加福音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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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与拼音浅析(上)

一、简化字与拼音回顾

文字随着人类活动的变迁而演变是不可避免的事。汉语中的很多文字笔画过多,书写不方便,这是事实。早在1922年,钱玄同等人就提出一套具体的简化方案,其中提出8种简化策略,这是第一次系统提出汉字简化方法。后来,胡适等诸位学者也发出了简化字的倡议。1935年8月21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发布第11400号部令,正式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采用了钱玄同所编《简体字谱》中2400字中的324个,在当时又称“手头字”,这是政府第一次大规模推行简化汉字。然而,还差几天不到半年,1936年2月5日,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废止。

中共于1949年掌权后,立即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协会”。1951年春,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的主张。1952年下半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拟出《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次稿,收比较通行的简体字700个。毛泽东阅该稿后指出:拟出的700个简体字还不够简。于是到1956年的简化字最后方案出来时,一共有简化字512个,增收了56个简化偏旁,受影响的字有数千。这是一场大规模的简化字运动,虽然其中一些字简化得很好,但也有不少字被简化得莫名其妙。

汉语拼音是汉字注音拉丁化方案,于1955年—1957年文字改革时被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该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汉语普通话读音的标注,作为汉字的一种普通话音标。虽然汉语拼音方案和简化字一样,其目的是想将汉字朝着“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走。但拼音方案明显比简化字成熟(虽然韵母不是很尽人意),也许是因为拼音只涉及到几十个声母和韵母,相对而言比较容易。汉语拼音也为今天的汉字输入提供了简单易学的方法,拼音输入法可能是目前使用最广的汉字输入法。

二、声母简介

有好几位从台湾来的朋友对我说,“我们学的是‘玻坡摸佛’,你们用的是罗马拼音”。他们说的并不全对。虽然拼音用的是“罗马字母”,但也还是“玻坡摸佛”。只是用的符号从ㄅㄆㄇㄈ变成了bpmf。下面是21个声母表(加上y和w,一共23个):

b玻、p坡、m摸、f佛、d得、t特、n呢、l勒、g哥、k科、h喝、
j基、q欺、x希、zh知、ch蚩、sh诗、r日、z资、c雌、s思

从上表可以看出,大多数声母跟英语的发音有直接的联系,一看到它们就能猜出发音,只有几个发音比较“怪”:q、x、zh、c。这不是拼音的错,而是因为汉语的发音和英文发音不同的缘故。有人曾经抱怨说,“我们张字都是拼成chang,而你们拼成了zhang,老外没法发音”。拼音是为了准确地拼出汉字的发音,张拼成ㄓㄤ对于不认识注音符号的人来说不是更莫名其妙吗?总不能见帐就“唱”,老张都成老娼吧?乞也许会读成吃,或者既不乞也不吃,但在汉语里乞和吃的一口之差还是得分清楚的。西和施也很难分,所以,中国的美人西施到了西方就变成了西西公主。

再看“资雌思”和“知蚩诗”。加h把“资雌思”变成“知蚩诗”是高明的一招。z为资,s为思,应该没有争议;所以,zh为知、sh为诗就很自然了。同样,根据有h即为卷舌音的原则,ch为蚩也恰如其分(根据英语发音ch也可以是欺,但欺不是卷舌音)。而且c在英语里的发音不定,而在德文里的确是雌。虽然ts为雌,对西方(尤其是英语国家)好发音,但却破坏了拼音整体的和谐。况且,拼音的目的不是为了非汉语国家的人发音。这样一来,ch、c就理所当然地吃醋了,吃草、吃菜也行。

至于q和x,既然要区分乞和吃、西和施,那就还要两个声母,而英文字母里可用的字母只剩下q、x、v。不会有人认为v作为“欺”或“希”更加合适吧?

三、韵母剖析

如果说声母的选择几乎到了完美的程度,但韵母却不如人意。韵母一共有36个:

六个单韵母: a啊、o喔、e鹅、i衣、u乌、ü迂
十三个复韵母:ai哀、ei诶、ao凹、ou欧、ia呀、ie耶、ua蛙、uo窝、üe约、iao腰、iou忧、uai歪、uei喂。
八个前鼻韵母:an安、ian烟、uan弯、üan冤、en恩、in因、uen温、ün晕 ;
八个后鼻韵母:ang昂、iang央、uang汪、eng鞥(亨的韵母)、ing英的韵母、ueng翁、ong轰的韵母、iong雍
再加一个:er儿

有人不把ia、ua、uo、iao、uai、ian、uan、üan、iang、uang、ueng、iong当(基本)韵母,而把它们看成韵母的组合,因为把其中的i换成y,u换成w,ü换成yu(!),就成了有声母和韵母的“字”的拼音:ya、wa、wo、yao、wai、yan、wan、yuan、yang、wang、weng、yong。iou如果不被缩成iu的话,也有类似的性质,ie也可以归入这一类。此外,以a、o、e开头的韵母,除了ong,都可以单独成字。

单韵母孤立地看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出在ü这个韵母的选择上。从理论上说,选什么符号作“迂”,都没有关系,既可以选ü,也可以选v,甚至也可以选α或其它希腊字母。从表面上看,“迂”和“乌”发音相近,u和ü形状相像,应该是个好的选择。然而,ü是拼音符号中唯一的非英文字母,且书写也不方便,因为要另外加两点。拼音方案委员会似乎也清楚这一先天不足,所以在复合韵母中尽量避免ü的出现,而用u代之。比如,xu、ju、qu、yu,实际上是xü、jü、qü、yü。只有lu和lü、nu和nü同时存在时才用ü。这样ü不是ü,u不是u,使得整个韵母缺乏系统性,使初学者难以记忆,带来困惑。本来,既然选择了ü作为独立的韵母,以区分u,就应该把ü当ü。如果拼音方案委员会不喜欢ü,当初根本就不应该选它。

与ü有关的复合韵母更是乱七八糟。ue实际上是üe(约)。而üan(冤)和uan(弯)都成了uan;üen(晕)和uen(温)一起缩减成un。uan和un都要根据声母来判断它们的发音。比如,lun是luen,而xun实际上是xüen;huan是huan,而xuan却是xüan。如今流行的拼音输入法大多以v代ü,这是非常聪明的一举。v这样一个与u相邻的字母居然放着不用,而去生造一个ü,我真不明白当时的拼音方案委员会是怎么想的。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缩略,iou缩成iu,uei缩成ui。既然要缩,放着4、5个字母的复合韵母不缩,却单单看上了iou和uei,真是令人费解。

换位思考一下“迂”的韵母。在现今的拼音方案中,迂的拼音是yu,如果把y换成对应的韵母i,迂就成了iu。其实,把“迂”作为(准)复合韵母也未尝不是一个选择。这样一来,只要不把iou缩成iu,与迂有关的韵母就是:iu(迂)、iue(约)、iuan(冤)、iun(晕)。它们和y拼在一起时,可以省去i(yu、yue、yuan、yun和现在通行的拼音发音相同),其它场合一律保持i。

参考资料:

1. 百度百科《汉字简化历史》
2. 百度百科《汉语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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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阿斯和那个脱鞋之人

波阿斯是《路得记》里的一个重要角色。他是个义人,对神的律法不只是跟法利赛人那样做在表面上。他对神的敬畏和对人的爱心,从他的言行中很好地体现出来。神也大大赐福于他,使他成为大卫的祖先,以及耶稣在世上的祖先。

波阿斯第一次在田里见到她,并听仆人说她就是路得之后,就告诉路得“不要离开这里”,可以“喝仆人打来的水”(《路得记》2:8-9)。有人说,波阿斯也许是惊艳于路德的容貌,但《路得记》里清清楚楚地写着,波阿斯是为路得的美德所感动。“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路得记》2:11-12)。整个《路得记》里没有一个字提到路得的容貌。

的确,路得的公公是波阿斯的远房亲戚,但波阿斯不是最亲的,波阿斯并没有义务要帮助路得。他只要按照律法上所写的“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利未记》19:9),让路得捡一些剩下的麦穗,就算尽了本分。吝啬的财主还可以吩咐割麦子时,尽量收拾得干净一点,边角少留一些。但波阿斯不仅让路得在田里拾麦穗,还和她一起吃饭,并告诉仆人“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路德记》2:15-16)。

当路得按照婆婆的吩咐,天黑之后到波阿斯的住处向他表示愿意嫁给他时,他也是严格地按照摩西颁布的律法去做。如果波阿斯真是喜欢路得,因着美德或者美德加容貌,他没有因为路得送上门来,先收下再说。如果波阿斯不希望娶路得,他也没有找一个借口(她有更近的亲戚)把路得推走了事。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5-10)从《路得记》中我们可以看出,犹太人后来将这段律法作了延伸,把丈夫的兄弟扩展到了至近的亲属。波阿斯不是路得夫家最近的亲属,还有一位比波阿斯更近,也就是那位“脱鞋之人”。

“脱鞋之人”愿意买地,但不愿娶路得,“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就“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路得记》4:6,4:8)。在《申命记》里,“脱鞋之家”本来是一件羞辱的事,但到了《路得记》里,那个脱鞋之人好像不把脱鞋当回事,轻轻松松地把鞋脱下来,就算尽了本分。我想,他也应该听说了路得的故事,但他根本不关心,要不是波阿斯亲自找到他,他连鞋都不必脱。

我们大多数人都像是那个脱鞋之人,对于自己不想管或“不相干”的事情,是能躲则躲。实在躲不过了,甚至是遇到的确是脱不了干系的事情,我们也是先权衡是否“于我的产业有碍”,而不是求告神的旨意。当我们批评一个国家的道德在走下坡路,当华尔街上的大佬们把美国的经济拖入低谷却毫无廉耻地拿着千百万的红利时,当同性恋越来越猖獗时,我们是不是都扮演了那个脱鞋之人那样的角色?

努力工作,为他人着想本来是美德,反之便是可耻的,应该是“脱鞋之人”。不知从何时起,脱鞋成了形式。发展到今天,自我为中心成为理所当然,赚快钱是本事。两三年前在一位朋友家聚会,谈起了美国的经济问题,一位女士就大骂华尔街的贪婪。过一会儿,转到了子女的话题,同样这位女士对自己的儿子在华尔街上班而自豪无比。我们教育孩子,多数都是怕孩子吃亏,基督徒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们还在中西部时,一位大妈的受洗见证,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她说,以前寄几张照片回国,都是贴上一张普通邮票,也都寄到了。她受洗之后,突然想到几张照片可能会超重,于是走到邮局去称了一下,果然超重,她很愉快地补交了邮费。听起来是多么不起眼的一件事情,可我非常为之感动。好多人在报税、在我们的工作及日常生活中,只要能占到便宜而不“违法”就是本事,连鞋都不用脱。在这场还没有结束的经济危机中,我们听到的都是对华尔街的愤怒,和对一些工会工人的指责,几乎听不到对自己的反省。

异性的结合是哺乳动物得以延续的手段,人类的婚姻既是为了抚养后代的必须,也是神给人的祝福。婚姻是异性的结合本来是不证自明的。同性恋本来是可耻的,是要被“脱鞋”并被“吐唾沫”的。这在二、三十年前还是共识。逐渐地,以尊重隐私为名,不用被“吐唾沫”了。然后,同性恋可以进军队了,只要“不用问,不用说”,也就是鞋也不用脱了。直到今天,学校里已经不允许批评同性恋,有些州还可以结婚了。同性恋不只是不需要脱鞋,而是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当我们履行选举的权利时,我们首先考虑的大概也是“于我的产业有碍”,而很少考虑我们作为基督徒的价值观。其结果是,让好多口若悬河的骗子钻了空子,到头来不仅没保住“我的产业”,还失去了我们在世人面前的见证。

让我们都能像波阿斯那样,做个神所喜悦并被神祝福的义人,而不做那个脱鞋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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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是道路,真理,生命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真理”在英文里是truth,和真相是同一个词。但在中文里,“真理”是个大词,通常指“极终真理”,“普遍规律”等。而真相往往指一件普通事件的真实情况。

其实,如果我们仔细想想,真理和真相并没有明确的界限。首先,大小是相对的,适用于多大范围的truth才能算是真理?一群人形成的共识,不一定适用于另一群人;一个物理公式适用于地球,不一定适用于其它星球;……。其次,人对“真理”的认识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有些理论今天以为是“真理”,以前不见得是,将来可能也不是。

既然一个人的生命有限,智力有限,无法掌握“真理”。耶稣就是真理、是truth,做诚实人、说真话,是跟随主耶稣的标志之一。全本《圣经》多处教导我们不要撒谎。做诚实人、说真话,在我们今天所处的世界,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经常会问,“要是我说实话而丢了工作怎么办?”“要是我说实话得罪了人怎么办?”“要是我说实话而被惹上官司怎么办?”甚至“要是我说实话使教会受损怎么办?”我们不能掌握“怎么办”,不能把握未来。未来在神的手里,我们能做的就是做诚实人,说实话。我不相信任何一件正义的,合主心意的事情,是需要谎言去成就的。神的名更不会因为真话而受损。耶稣是真理,是truth,当一个人撒谎的时候,他就站在了耶稣基督的对立面,不管这个人撒谎是出于何种目的,不管那目的 被说成多么崇高。

讲真话要注意分清客观事实和个人感受。比如一个人是否说过什么话,是客观事实;他说这话的动机是什么,用意如何,是个人的感受。比如,我们说一个人的身高是1米60,是事实;说他很矮,就带了个人感受。当我们凭爱心说诚实话时,我们应该尽力避免带着个人感受的负面评论,而多说鼓励人、造就人的话。

与此有关的是,讲真话尽力做到对事不对人。一个人某件事做得不对,就说那件事情做得不对。一个人在某件事情上没说真话,那就指出我们所知道的真相。如果一个人在某件事情上故意说谎,我们最多只能说他在那件事情上撒谎,但不能说他是撒谎的人。当我们把一个人的言行提高到一个人的品德的高度,我们就在论断人了。这是耶稣所不喜悦的,“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马太福音7:1-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32)。这里的真理在英文里也是truth,从上下文来看(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我觉得也翻成真相更合适。一个谎言要十个谎言去掩盖。一个人一旦撒谎,就被谎言所捆绑,唯恐谎言被戳穿。久而久之,就会成为心理学上所描述的“强迫性撒谎”(compulsive lying)。所以,一个人最好一开始就不要撒谎。万一说了不实的话,要及早来到神的面前忏悔,及早向人道歉。以免谎言成为他越来越大的包袱,成为锁链而难以挣脱。

真相还会使一个人谦卑。几个星期前一位姐妹送来刘志远牧师的讲道录音,“谦卑是活在真相里面”,是他讲道里的一句话。他还引用了一个调查(survey),让调查对象评估自己与人相处的能力,结果60%的人认为自己的能力超强(top 10%)。这正是我们的光景,自我为中心,认为自己比他人强。只有当我们活在事情的真相里,才能“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利比书2:3),放下自己,接纳别人,同意合一地事奉神。

主耶稣又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加福音16:10)如果我们不能在小事上诚实,我们怎么可能去追求更大的“真理”呢?让我们都“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弗4:25)。这是跟随耶稣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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